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要力争到2021年底完成三年总体改革任务的70%以上,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应从六方面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深化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要注意到行业的市场结构问题。国有企业在这些领域内的企业数量既不是越少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否则不是造成垄断就是造成国有企业过度竞争,要形成兼有规模经济和竞争效率的市场结构。
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
中国证券报: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国企改革将重点聚焦哪些问题?
黄群慧: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一直围绕着四方面重大任务推进。一是基于国有资本功能界定和国有企业分类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完善国有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建设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此为基础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
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落地,“十三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但还需要认识到,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落地,尤其是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度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十四五”时期中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与新要求,国企改革深化还需要新的行动。在这种背景下,2020年6月《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正式出台。
虽然“三年行动”是一个为期三年的中期改革方案,但具有长期深远的制度建设和经济发展战略意义,将促进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的形成,进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经济结构和畅通经济循环中的战略作用。
2021年是三年中承上启下的至为关键一年,必须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三年行动”一些难点问题和关键问题着力。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将国有资本更加聚焦到实体经济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要在“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的原则下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要聚焦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实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多方位转变,努力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中国证券报:日前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如何进一步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
黄群慧:这次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落实三年行动方案,要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一个抓手”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四个切口”分别是提高效率、强化创新、化解风险和规范核算。
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建立科学分工、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关键要求。以此作为“抓手”实际表明了落实三年行动方案最为关键的着力点,应该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相统一,这个“抓手”决定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能否完善,决定着国有企业领导制度能否科学高效,进而也决定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作为“抓手”,对于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具有“纲举目张”的作用。
“四个切口”则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需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深入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切入点,还是评价是否落实好三年行动方案的评价指标。一是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形成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提高效率、增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无疑是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深化改革就是要达到进一步提高效率和活力的目标。当前的确也存在一些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活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企业效率是企业改革发展关键的切入点。
二是狠抓创新,在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发挥支柱带动作用。这既是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的重要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提高效率的关键举措。当前许多国有企业存在创新激励不够、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如何强化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是化解风险,突出主责主业,压减企业管理层级,压实监管和股东责任。当前一些国有企业运行存在负债率高、偏离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