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个税改革应着眼长远
时间:2018-07-31 00:00:00来自:中国证券报字号:T  T

日前,《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截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显示,一个月来共收到超过13万条意见。专家认为,个税改革应着眼长远,优化结构。

专项附加扣除因人而异

在1980年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此次拟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月,从调整幅度看,与上次力度相当。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调查数据,2017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578元。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认为,单纯过高提高个税起征点会带来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使我国缴纳个税的人群规模明显下降,这有违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个税起征点当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确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专项附加扣除因人而异,体现的也是更公平的、有针对性的帮助。

细节有待进一步明确

专家认为,草案关于综合征收、专项扣除等内容的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看来,真正解决民众税收压力问题需做到实报实销。另外,在子女教育方面,如果按全国统一水平,可能会出现在一线城市减免比例较低、在教育费用较低城市则覆盖更多的情况。在继续教育方面,对于继续教育概念界定、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等方面也是难点。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等内容,杨志勇强调,为了让扣除有效实施,扣除应简便易行,扣除标准应与实际居住成本费用大致相当。

平衡收入差距

专家认为,个税改革应当着眼长远。最终要实现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建议,个税改革需建立总体框架,对于资本所得、劳动所得都应合理课税,改变单位代扣纳税方式,转变征税理念;建立信用体系,启用终身唯一的纳税号并与个人退休福利挂钩;限制现金收入。

从征管环节看,长江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债券研究员赵伟认为,为保证税改方案落地,征管体制需进一步深化改革。综合所得征税要核算多种源泉的收入如何计算抵扣额;按月纳税改为按年纳税也可能会出现全年特定月份征管工作量较大等问题。

不过,有利于税收有效征管因素越来越多。杨志勇表示,现金交易占比明显下降,甚至连过去最难掌握的小额现金交易信息也随着各种电子支付手段的兴起而变得容易获取。反洗钱手段也越来越先进,金税三期工程及其他科技手段在税收征管中的运用等,让税收征管有效程度大大提升。

某财税专家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除个税改革外,应降低增值税比重,完善低收入阶层的福利制度。低收入人群由于纳税额度本身已较低,能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比较有限,如能减除基本生活费用中占比较高的增值税费用,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作用可能较大。

赵伟表示:“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是经济‘开前门’、‘补短板’的体现。居民部门大规模减税有助于扩大内需增长动能,特别是对居民消费有一定提振作用。”

华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李超认为,抵免政策是亮点。随着人口老龄化、消费升级等趋势演进,家庭教育支出、医疗保健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挤出其他消费支出重要因素。应关注后期这些政策细化,如扣除力度较大,对促进消费支出和拉动经济增长能起到较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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