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 期货市场法治建设翻开新篇章
时间:2022-04-25 00:00:00来自:中国证券报字号:T  T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4月2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这是我国历经30年起草、审议并出台的重要法律。《期货和衍生品法》是专门调整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以下简称“期货交易”)的法律,规定了不同于《民法典》合同编(以下简称“合同编”)的特别规范,备受金融界和实业界关注。同时,《期货和衍生品法》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由于期货市场是与各方利益密切相关的金融市场,所以准确阐明《期货和衍生品法》立法目的十分重要。

调整期货交易的特别法

《期货和衍生品法》在文字上突出了“期货”和“衍生品”的地位,但在实质上,它是期货交易者在从事以“期货”或“衍生品”为标的的交易时所要遵循的特别规范,因此,该法第1条明确将“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作为该法的立法目的。在狭义上,期货交易是期货交易者买入或卖出期货或衍生品的行为,有学者据此认为,期货交易应当适用合同编。然而,合同编主要调整普通民事和商事交易关系,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就某项财产或事务自愿达成合意的预设场景。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承诺向买方转让一项财产,买方承诺向卖方支付买卖价款。如果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然而,期货交易与普通民商事交易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期货交易标的是“期货”和“衍生品”。通常指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远期合约和掉期合约等合约。在期货市场中,合约再分为标准合约和非标准合约。其中,标准化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设计并供交易者交易的合约,每一张合约的要素完全相同。非标准化合约主要是远期合约、互换合约以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它们是“衍生品交易”的标的,可以由期货交易者依法协商交易乃至办理结算。上述合约不具有物质或物理的属性,无法用质量、重量、品质等加以度量,难以适用与货物的物质或物理属性的法律规定,必须通过特别法律,明确交易标的特殊性。

其次,期货交易通常用保证金交易形式。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如5%、8%等)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显然有助于活跃市场交易,同时将蕴含巨大市场风险。投机交易者根据其对期货价格未来走势的判断,通过低买高卖的交易,获取期货价格波动的收益;套期保值交易者为了应对已持有资产价格的涨跌风险,可以建立与现货头寸规模相当、期限相反、方向相反的期货头寸,对冲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然而,一旦交易者对市场价格的走势判断出现错误,往往会导致大额损失。

最后,期货交易遵循特殊的交易规则。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分为集中交易和协议交易。在协议交易中,特定当事人之间形成明确的相对关系,可以彼此主张权利;在集中交易中,交易者仅与期货经营机构存在相对关系,与处于交易对手方地位的其他交易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交易者无论买入或卖出期货,都只能要求为其开户的期货经营机构代办交易结算,但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为了安全实现结算和交割,期货交易场所或结算机构要以“中央对手方”的角色,充当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隔断交易双方之间的直接结算。

基于期货交易的特殊性,无法直接适用合同制度,《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再分三节规定“一般规则”“期货交易规则”和“衍生品交易”,形成了与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相结合的法条体系。同时,该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期货交易中的结算和交割,形成了期货交易履行的特别规则。在此基础上,《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四章至第八章分别规定期货交易的各方参与者相关规则,最后规定了期货交易的监管规则,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期货交易法律规则体系。

期货市场发展的促进法

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对独立,是遵循独特交易规则的市场形态。各国在限制抑或鼓励期货市场发展的问题上,在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立场和政策。我国在建立期货市场伊始,在立法上一直保持谨慎态度,重视除弊和监管。在30多年不断探索的基础上,立法机关已清晰地认识到期货市场的积极作用,明确提出“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立法宗旨,这为我国期货市场长期发展明确了方向。

首先,《期货和衍生品法》首次列明期货市场三大功能,即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和配置资源,正面化解了社会各界的顾虑和担忧。其中,发现价格是期货市场首要功能。价格是引导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核心要素,价格发现成为期货市场首要功能。期货市场将众多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汇集于期货交易场所内,通过交易者公开竞争报价,形成了新的期货价格,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商品和金融资产未来价格的变动趋势。期货价格形成后,又会立即向各地传导并影响到现货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形成新的现货价格,现货价格则会反向影响期货价格。在这种交互影响中,期货市场无偿地向期货交易者和生产经营者提供了一种定价基准。据此,运行良好的期货市场可以吸引大量交易者进入期货市场,通过一定的机制或方法,对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分割、转移和再分配,将价格波动风险转移到愿意承担更多风险的交易者身上,降低不愿承担风险的交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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