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明确公募基金投资北交所股票口径
时间:2021-10-14 00:00:00来自:中国证券报字号:T  T

中国证券报记者10月13日从监管部门获悉,日前监管部门已通过派出机构向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下发通知,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属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募基金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投资仍参考此前相关指引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明确了公募基金投资北交所股票的口径。根据基金法,公募基金可以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而在北交所交易股票即属于公开发行上市股票。明确“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投资仍参考此前相关指引执行”,旨在于明确上述举措下,并不意味着过渡期内公募基金可随意投资精选层股票,过渡期内公募基金投资精选层股票仍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执行。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