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进入倒计时。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预计近日将正式启动。
他表示,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后,还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尽快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进一步扩大市场参与行业和交易主体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更好发挥碳市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作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顶层构架明晰
中国证券报:目前,全国碳市场顶层构架的构成以及核心要素是什么?
刘杰:从市场总量看,全国配额总量为各省级行政区域配额总量加总,2021年发电行业覆盖碳排放近40亿吨,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在分配和清缴方面,目前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按机组2018年度供电(热)量的70%为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19年至2020年的配额。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安排,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19年至2020年度的配额核定工作,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配额清缴履约工作。
在注册登记方面,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对全国碳排放权的持有、变更、清缴和注销等实施集中统一登记,负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统一结算,管理交易结算资金,防范结算风险。
在市场交易环节,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生态环境部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碳排放权交易应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采取协议转让(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及大宗协议交易)、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方式。
在监测、报告、核查方面,按照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技术规范,编制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每年3月31日前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工作安排,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发电行业的核查数据报送工作。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设计
中国证券报:全国碳市场交易在风险控制以及交易调节机制方面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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