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6月22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1年及以后,对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要求的,允许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比例向后结转,有效期3年。此外,考虑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对2019-2020年积分考核方式留出调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