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时间:2021-10-20 06:29:34来自:中国证券报字号:T  T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8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杨延良(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案件当事人

1.申请人:杨延良

2.被申请人:泛海控股、卢志强

(三)案由

申请人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未按照各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办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1.96亿股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3亿元)交割手续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四)仲裁请求

泛海控股继续履行《谅解备忘录》义务,按约定办理转让1.96亿股民生证券股份的交割手续;泛海控股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由卢志强就上述仲裁请求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由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仲裁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仲裁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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