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结束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部署了未来五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方面改革,其中改革“排头兵”财税改革备受关注。
《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涉及健全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完善财政体制等方面。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深化财税改革对于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如何理解这一轮财税改革?财税改革将直面哪些问题,又有何举措?如何更好地让财税改革落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改革首先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大局,然后才是解决财政自身问题。此次财税改革一大亮点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为此出台多项增收举措,这除了拓展地方税源外,更重要的是扩大地方税权和非税收入管理权限。建议尽快形成一个可执行、有时间表、路线图的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对相关改革给予细化和量化,尽早给社会一个稳定预期。
财税改革直面问题
第一财经:财税体制改革往往是全面改革的“排头兵”和先行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此次二十届三中全会都在全面改革中对财税改革作出相关部署,这次财税改革与之前有哪些异同?
冯俏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的深化财税改革内容,是单独一个部分,其中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此次二十届三中全会中的深化财税改革,则放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下面。因此有声音认为,是不是财税体制改革没有以往那么重要了?但显然不能这么理解。因为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是对十八大以来改革的延续和深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没有变化。
之所以此次深化财税改革放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之下,是因为本次改革瞄准的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即财政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性问题和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中国经济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加注重高质量市场经济体系,财政在这些方面都要扮演重要角色。这次改革特别强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从过往的历程看,在每一次经济体制改革中,财税往往都是“先行军”“当头炮”。在这次《决定》中,财税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占据重要位置,依然是“先行军”“马前卒”,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一财经:此次深化财税改革直面主要问题,你觉得它主要想解决哪些重要问题?
冯俏彬:深化财税改革要解决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
一个方面是,财税改革首先要服务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财税跟各个领域都有关联,牵扯面广,而当前我国需要面对的问题较多。比如财税改革如何支持经济稳步复苏,释放经济增长活力和潜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财税改革如何进一步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支持经济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科技创新?如何推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等。
另一方面,财税改革也需要解决财政本身面临的问题。比如当前需要解决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基层财政比较困难问题,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等等。
显然,与完善财税制度本身相比,当前财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第一个层面,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大局这个更大的目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当然这两者之间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一个改革优先序的选择问题。
重在解决地方财政困难
第一财经:解决地方财政困难问题比较受关注,这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等方面也提出一些具体举措,怎么看这些解决策略?
冯俏彬:这次深化财税改革一条主线是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涉及多项举措。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思路跟过去有明显差别。
过去中央主要是多给地方一些财政资金,而现在则强调,“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也就是说,这次解决地方财政困难,除了需要中央多给钱外,也需要给地方适当扩权,让地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拓展税源,增加收入。
比如,这次中央明确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这就相当于把这三项税费整合为一个新税种后全部划给地方,并允许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去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当然税率范围、税基等还有待明确。
我们在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反映当地城市管理费用很高,尤其是大城市更明显,地方财政压力很大。一些地方过度扩大减、免一些费用的范围,也加剧地方财政困难。随着未来地方附加税的推出,再给予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各地就可以根据城市管理情况来确定具体税率,收取相应税收来弥补管理成本。另外中央还提出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这样地方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调整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