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自3月1日起调整为20%
时间:2024-02-26 00:00:00来自:格隆汇字号:T  T

格隆汇2月26日|上海市人社局介绍,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近日和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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