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新规》:银行的有限松绑
时间:2023-11-07 00:00:00来自:国元证券字号:T  T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校准部分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优化个别表外业务信用转换系数;二是细化完善了规则表述;三是对办法过渡期进行了相应的文件安排。

 

在信用风险资产的权重和风险暴露划定标准层面:

 

(1)将房地产风险暴露细分为房地产开发风险暴露、居住用房地产风险暴露和商用房地产风险暴露,设置了更细化的风险权重管理方法,整体下调了风险权重(但开发贷的风险权重是上调的);

 

(2)对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对获得国家重大补贴、并受到政府监督的股权投资风险权重下调为250%;

 

(3)对我国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次级债权的风险权重由150%下调至100%;

 

(4)对存在币种错配情形的个人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上调为按原资产的1.5倍计量,最大不超过150%。

 

(5)基于服务的国内信用证从100%下调到50%。

 

此外,《资本新规》还明确了损失准备和信息披露过渡期安排,并放松了资管产品的穿透认定。

 

《资本新规》的政策意图非常明确:

 

(1)增加银行对地产购买及个人消费的资金支持;(2)调高了银行同业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会避免过多的银行间同业互持。

 

《资本新规》对银行的影响如下:

 

(1)略微优化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绝大多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可能会稳中略有升;

 

(2)定量的角度看: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可能会从10.28%升至10.92%。

 

该新规通过银行对实体带来的影响不宜评估过高:

 

(1)当前银行并不在一个缺资本的状态,关于信用周期的问题,其痛点也不是银行的流动性问题,因此,该资本新规对信用的松绑作用有限;(2)该新规对银行的配置结构会产生一些新的变化,譬如,银行可能会增加按揭贷款、股权投资等配置,但这些变化相对本身的周期变化来说,也许仍然不算太大。

 

当然,另一个需要我们密切跟踪的事情是,一旦同业存单及金融债券的风险权重被上调,是否银行体系内的资金流通会明显下降,未来是否有可能资本会明显向大中型银行集聚,如此的话,同业存单等利率可能会面临一些上升,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可能会更加“政策化”。

 

风险提示:

 

经济下行风险,信用累积风险,监管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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