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我们在2022年11月发布的《中国潜在经济增速初探》中,采用C-D生产函数模型,带入1978-2021年数据,测算的劳动弹性系数β(即劳动收入份额)与收入法GDP中劳动收入份额差距较大,也比部分研究机构测算结果更低。我们认为主要可能是采用了“全社会就业人员数”大致代替劳动投入量,这一点可能会导致测算结果低估劳动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本文我们参考盛来运等(2018)中的做法,使用收入水平作为劳动时间的替代变量,以“就业人员数量x劳动收入因子”代替劳动投入量,测算出劳动收入份额β大幅升至0.50,与收入法GDP中的劳动者报酬占比(1992-2020年平均约为0.51)较为接近。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劳动投入量增长明显快于劳动人数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劳动收入因子中已经含有就业结构转变、劳动效率乃至技术因素等的影响。我们认为尽管用此法能够测得一个较为合理的劳动收入份额β,但同时也可能干扰对全要素生产率(TFP)的估计。因此,选择非农产业劳动人数作为劳动投入量可能是一个较好的方式。
另外,在处理劳动收入数据的同时,我们注意到1978年至今,农业收入水平和非农产业收入水平的实际增速都有较明显的分段,指向2002-2004年间,我国跨过刘易斯拐点。1978年-2001年农业与非农产业收入增速波动较大,且均值相对较低;2002年后两者趋于稳定,且中枢上行,表现出刘易斯转折点到来的典型特征。实际上从2004年开始,沿海地区出现“民工荒”现象,随后更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开来,演变为普遍性的劳动力短缺。而这启示我们,在分析劳动、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的时候应该分时段考虑。
我们以平滑处理后的非农产业劳动人数作为劳动投入,其余核心假设基本不变;同时以2004年为界,将1978年至2022年的数据分成两阶段,带入模型测算各阶段的资本收入份额α与劳动收入份额β。结果显示2004至今的阶段β明显提升,进一步表明2004年以后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基本全部转移到非农产业,我国经济增长中的劳动收入份额已明显提高。
我们结合2004-1978年的α、β值,重新测算得出2022-2030年潜在经济增长率。预测结果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可能在4.7%-5.2%,2023年、2024年分别约为5.1%和4.9%,这一潜在增速偏低。
我们认为要维持经济较高速增长,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维持TFP高速增长。但反观过去几年,我国TFP一直处于相对较低速度。当前中国经济转型进入关键时期,面临着从粗放到精细,从债务推动到技术推动的重大转变。我们认为当务之急就是加快改革步伐,在制度层面释放更多生产率。
1重新确定劳动收入份额
1.1.初测劳动收入份额偏低
我们在2022年11月发布的《中国潜在经济增速初探》中,采用C-D生产函数模型,带入1978-2021年数据,大致测算资本的产出弹性(即资本收入份额)α为0.81,劳动的产出弹性(即劳动收入份额或劳动报酬占比)β为0.19。但我们注意到,这一结果与资金流量表和投入产出表以及各省汇总计算出的劳动/资本收入份额差距较大,也与部分研究机构测算结果不同,我们测算的资本弹性系数(即资本收入份额)明显偏高,换言之劳动弹性系数(即劳动收入份额)偏低。
实际上测算过程中样本时间区间不同、指标核心假设与统计方式不同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最终模型系数不同。回看《中国潜在经济增速初探》,出于简化数据获取和处理的考量,我们采用了“全社会就业人员数”大致代替劳动投入量,这一点可能会导致测算结果低估劳动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OECD生产率测算手册》指出,从生产分析的观点看,忽略短期劳动质量的差异,总工时数是最合适的劳动投入量,简单用就业人员数测度劳动投入反映不出工时数的变化。另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从这个角度看测算劳动投入也应考虑劳动时间或劳动强度的变化。
当然,《OECD生产率测算手册》也指出实际工时数会产生一系列统计问题。问题之一是如何才能恰当地利用些可获得的统计资料,尤其是企业和家庭调查。《手册》提到可以采用支付报酬的工时数或相当于全日制的就业人员数作为其合理替代。因此我们下一部分将重点探究如何对劳动投入量的数据重新处理。
1.2.数据处理与重测
根据(盛来运等,2018),“就业人员数量x劳动时间”是西方国家在测算劳动投入中通用的算法。但其同时指出,我国劳动时间统计数据基础较薄弱,无法直接套用。而劳动力投入的劳动时间与其获得的劳动报酬具有较高的相关性,虽然收入水平的变化可能有技术进步因素的存在,但在数据可得性限制下,这仍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替代变量。因此(盛来运等,2018)使用收入水平作为劳动时间的替代变量,具体而言使用农村居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均经营纯收人表示农业收人水平,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人与经营净收人合计表示非农产业收人水平,通过相应处理代替劳动时间。
就业人员数量数据较为易得,在此不再赘述,我们重点介绍收入水平的数据处理。对于农业收入水平,国家统计局自1978年公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