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突发释放重磅利好消息!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其中提出,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该《方案》将于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方案》具体指出,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
杭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推行全省范围内社保缴纳、居住时间等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逐步拓展到长三角区域内累计互认。
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的原则,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同时,《方案》还提出要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全面施行电子居住证网上申领、核发、签注、使用,努力实现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探索开展居住证跨区互认转换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
《方案》中提出,到2027年,浙江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渠道进一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就业更充分、居住更安定、教育更优质、医疗更便捷、保障更有力、文化更丰富。
今年以来,浙江省已在持续放宽落户政策。
4月,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开学历落户,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不含)以下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全国来看,今年多个大型城市也在全面放开落户条件。
1月,郑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户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4月,大连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符合七种条件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均可在大连市落户。
业内人士指出,降低落户门槛、加强人口引入或有望促进楼市平稳复苏。信达证券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江宇辉表示,重点城市放宽落户限制,有助于鼓励人口流入并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各地需求端政策发力,发挥示范作用,也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复苏。
以杭州市为例,2023上半年,杭州十区(包含临安、富阳)商品住宅保持温和恢复趋势,供应总面积582万方,同比增长20.9%。中指研究院报告显示,3月后杭州楼市热度持续走低,6月作为半年度业绩冲刺关键时期也并未实现“翘尾”行情,6月供应继续下滑,成交环比虽有微涨,但仍逊色其他月份成交水平。
以下为《方案》全文:
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面向现代化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突出重点、找准切口,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有机结合,围绕共建共享城市发展成果、齐心奋斗走向共同富裕的总目标,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性成果。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渠道进一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就业更充分、居住更安定、教育更优质、医疗更便捷、保障更有力、文化更丰富。
二、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
(一)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杭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推行全省范围内社保缴纳、居住时间等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逐步拓展到长三角区域内累计互认。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的原则,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