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力争2023年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500亿元,占GDP的比重保持中部首位,贷款增速达10%左右,新增上市挂牌公司10家,资本市场融资突破1200亿元。
其中提到,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其中还提到,支持研发上市新品种,推进更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不断拓展与境外交易所的合作。推进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建设,持续办好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和期货衍生品产业大会,提高“郑州价格”国际影响力。
郑州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要素保障,力争2023年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500亿元,占GDP的比重保持中部首位,贷款增速达10%左右;新增上市挂牌公司10家,资本市场融资突破1200亿元。经过努力,到2027年,龙湖金融岛要集聚全省主要金融资源和金融机构总部,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力争突破2000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和服务业比重分别达到11%和18%左右;每年增加1个金融牌照,5年增加5个金融牌照,各项存贷款规模突破8.5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逐年提高,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10位。现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1.引进补齐一批金融分支机构。推动排名靠前的国内金融机构总部在郑州新设功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鼓励国内外法人金融机构在郑州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子公司等持牌专业子公司;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郑州航空港区发起设立飞机专业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SPV)。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
2.做大做强一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公募基金、寿险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法人机构,支持中原银行、郑州银行、郑州农商银行、中原农保、中原证券等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壮大本土法人机构规模。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创新发展一批新兴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等股权类金融机构。支持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新兴财富管理业态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养老金融专营机构或事业部,提升养老财富管理专业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统筹开展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高标准建设龙湖金融岛和期货产业园。积极推进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等创新工作落地见效,推进更多外汇金融便利政策落地。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创新金融服务方向
5.创新发展“金融+科技创新”。重点围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原科技城建设金融需求,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规模向郑州倾斜。制定优化郑州银行政策性科创金融机制工作方案,加快构建“企业名单制管理、投贷联动齐发力、风险总体可控、风险分担合理、支持措施完备、低成本资金来源有保障”的完整成熟的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模式和政策制度体系,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扩大基金、科创基金债等多渠道融资,集中资源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力争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年均贷款增速20%以上。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郑州银行
6.创新发展“金融+先进制造”。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13个重点产业链的规上企业,建立主办银行工作机制,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信贷投入,支持产业并购,灵活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增强贷款期限和生产周期适配性。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断丰富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开展制造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提升制造业贷款可得性,努力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7.创新发展“金融+枢纽”。围绕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大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中长期信贷资金投放,通过组建银团、融资租赁等方式给予融资保障。加大对涉外经济的金融支持,持续推广“外贸贷”,高效开展外贸应收账款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