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至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各成员领导人在峰会上批准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内容。这是继2016年G20领导人在杭州峰会上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共识后,首次就发展转型金融形成国际共识。鉴于G20成员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的90%、贸易总量占全球贸易总量的80%、人口总量占世界总人口的三分之二,该共识对引导各成员的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转型金融政策框架、推动金融支持高碳排放行业和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转型金融的必要性
近年来,尤其是自2016年发展绿色金融成为全球共识以来,绿色和可持续投融资在中国乃至全球快速发展,成为投融资领域的主流方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全球共发行绿色债券约5000亿美元,预计2022年将翻番至1万亿美元,并将在2025年进一步增长至5万亿美元。绿色信贷市场也在快速发展,以中国为例,截至2022年9月末,中国绿色信贷余额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超过40%。但是,绿色金融业务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占比仍然较小,而且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发展状况不均衡。根据路透社的数据,截至2021年末,全球绿色金融市场仍只占全球金融市场规模的4%左右。现已动员的绿色和可持续资金与实现《巴黎协定》气候目标所需的资金还相差甚远。
实现气候目标面临很大资金缺口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目前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体系局限于支持已经符合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投融资活动,即“纯绿”或接近“纯绿”的经济活动,而全球绝大部分经济活动涉及的企业主体和项目实际上无法满足这些绿色标准。近年来,各国逐渐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不仅需要支持新能源、电动车等“纯绿”项目,还应该支持目前还属于高碳的行业、企业和项目向低碳转型。但是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下,即使某些高碳主体(企业)有转型意愿和可行的转型计划,也很难获得转型所必要的资金支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2021年开始,G20成员逐步达成了一项共识,即需要建立一套新的投融资框架,促进高碳行业和企业设定可行与可信的减排目标及实现路径,动员和鼓励金融资本支持高碳行业和企业实施转型,从而促进实现《巴黎协定》所提出的气候目标。
在此背景下,从2022年年初开始,历时10个月,由中国和美国共同主持的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起草了《G20转型金融框架》。2022年11月16日,《G20转型金融框架》得到了G20领导人峰会的批准并被正式发布。《G20转型金融框架》将指导各成员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转型金融的具体政策,包括出台转型金融标准、信息披露要求、激励机制等。
《G20转型金融框架》的五个支柱和22条原则
不同国家在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方面的不同导致其碳排放主要来源、减排难度和技术选项的差异,各国不可能采取完全一致的减排路径,因此,各国对转型活动的具体内涵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在此背景下,G20成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G20转型金融框架》为各成员发展转型金融提供了一套高级别原则(共22条原则),且允许各成员在制定具体政策和规范时有一定的弹性。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希望通过达成高级别、原则性的共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全球转型金融的发展方向,提升转型活动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为提高不同国家转型金融市场规则之间的兼容性和促进跨境交易奠定基础。这套原则由五个支柱构成,包括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界定标准、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信息披露、转型金融工具、激励政策、公正转型。
支柱一,即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界定标准。
对转型活动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分类目录法”(Taxonomy-based)的界定标准,即包含具体活动清单的转型目录;另一类是“指导原则法”(Principle-based)的界定标准,即要求转型活动在原则上符合某些条件(如符合科学碳目标、避免碳锁定、有透明度、获得第三方认证等)。《G20转型金融框架》提出: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都应该有助于市场主体用较低成本识别转型活动,从而有效应对“假转型”(Transition-washing)风险;所界定的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应该有透明、可信、可比的减排目标;界定标准应该适用于转型企业、转型项目、相关金融产品和投资组合;界定标准应能反映市场、政策、技术发展的动态需求,考虑公正转型的要求,具有国际间的可比性和兼容性。
支柱二,即对转型活动和转型投资的信息披露。相较于绿色金融,《G20转型金融框架》对转型活动的融资主体(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使用转型融资的主体(企业)应该披露具有可信度、可比性、可验证性和有科学依据的转型计划;披露短期、中期、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包括中间目标与净零目标)和气候适应目标,以及减排活动的进展情况;披露“范围1”和“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披露“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披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