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7日专讯》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去年顺利完成,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企业合规经营理念有效强化,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不愿追责、不敢追责、不会追责的「三不」问题,监督追责权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通知提出,重点任务包括强化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持续夯实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成果。对新设立的中央企业或新投资并购的子企业,要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建立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工作体系有效覆盖。
*加强监督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
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筑牢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线。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加强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查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要紧盯屡禁不止「牛皮癣」问题,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即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企业提级查办,涉及二级子企业或年内全集团累计发现3件上述同类问题的,应当报告国资委,由国资委提级查办。
*倒查违规零报告追责零查处子企业*
通知强调,对违规「零报告」、追责「零查处」的子企业要倒查工作机制设计和落实执行,严肃追究漏报、瞒报或隐匿不查等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核查和责任追究力度,防止「问题企业改、责任无人担」而滋生的屡审屡犯现象。要增强责任追究工作穿透力,重点关注违规问题背后的利益动因,将发现的涉嫌利益输送、化公为私等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强化责任追究震慑力。各中央企业要加强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内部审计、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协同贯通,充分发挥责任追究震慑遏制作用,坚决防止问题「空转」和屡查屡犯,提升联防联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