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持续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时间:2023-03-20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办法明确,广东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广东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坚持个体工商户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法律、行政法规未予禁止或者未限制投资经营的市场领域,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设置附加条件。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实施办法表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充分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持续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实施办法明确,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等系统向“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省内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供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纳税缴费、用工参保等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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