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多位代表委员认为,应确保各类合规企业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破除在审批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要素获取等方面存在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为民营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同时,扩大民营资本投入公用事业的覆盖面,进一步推动产业扶持、技术创新、绿色低碳、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大发展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方大集团董事长熊建明建议:完善招投标制度为民企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近年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全国人大代表、方大集团董事长熊建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进一步规范市场招投标行为,并完善经营异常企业注销程序,为民营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推行“最优价中标法”
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陆续出台,营商环境整体不断提升改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但是,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设置倾向本地企业的条件,通过投标资格限定,排除外地企业,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为此,熊建明建议,对于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与本地企业合资合作成立公司才能参与投标的行为,应明令禁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确保各类合规企业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能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项目投资、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此外,熊建明称,有的地方政府项目或国企项目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单位,会出现不具实质资质企业(挂靠企业)以最低价中标的现象,导致产品质量和安全很难得到保障,不利于鼓励企业创新和提升产品质量。
对此,熊建明建议,政府项目或国企项目的采购和招标应采用“最优价中标法”,综合评价企业资质、技术、实力、品牌、价格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避免出现劣质企业驱逐优质企业现象。
完善企业注销程序
近年来,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值得关注的是,在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退出渠道不够通畅。具体表现为企业注销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导致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随着全国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运用,长期未经营、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尚未注销的经营异常企业不断浮现。
“经营异常企业长期存在,增加了投资人的风险,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净化营商环境。”熊建明认为,企业注销难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执照、公章或股东、相关人员下落不明,部分法人股东已被注销或主体已灭失等,公司股东无法全部参与表决,难以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正常方式注销企业。虽然其他股东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散公司、强制清算,最终实现公司注销的目的,但司法途径耗时长、成本高,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
熊建明建议,对营业执照被吊销、无经营、无债权债务关系的经营异常企业,允许正常存续的股东在无法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进行工商注销,加快经营异常企业出清。同时,要加强法人股东注销前对其投资公司处置的规范和管理,明确法人股东注销前需先处理其投资公司后再行清算注销。
全国政协委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范树奎:提升估值定价科学性与有效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全面注册制信息披露要求下,需要加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探索运用。资产评估机构需要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价值评估服务,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范树奎建议,构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提升估值定价科学性与有效性,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推动资本市场持续稳健发展。
持续披露价值变动信息
在范树奎看来,A股全面注册制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需要深刻把握我国产业发展特征、体制机制特色、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特质等要素,加强估值体系研究与运用,逐步完善适应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价值评估逻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范树奎建议,完善上市公司价值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价值信息披露质量。
“对于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价值出现重大变动、产业周期价值出现严重背离、存在重大增减值等情况,按照时点与持续价值信息披露要求,利用资产评估价值发现功能,结合中国特色估值体系要素,做好企业价值评估,持续披露上市公司价值变动信息,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同。”范树奎说。
范树奎同时建议,将中国特色估值体系赋能并购重组工具箱,激活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应鼓励加强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运用,将上市公司业绩增长、收益提升与社会贡献等产业特色和资本市场价值发现规律有机融合,充分理解不同类型公司产业特性、收益规律,客观揭示企业价值,激发并购重组活力。”
深度参与企业估值定价
范树奎建议,完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估值体系,支持资产评估机构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发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