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十大方面的稳经济新政策。
根据《行动方案》,十大方面聚焦在助企纾困行动、援企稳岗扩岗行动、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外贸保稳提质行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产业创新提升行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加强要素服务保障行动、重点区域领跑行动。
《行动方案》旨在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上海全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记者梳理发现,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成为《行动方案》关注的一个重点。根据《行动方案》,上海将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制订新一轮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实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和示范应用。继续实施新基建项目优惠利率信贷贴息政策,推进新一批新基建重大示范工程。支持重点企业联合攻关,加强底层技术和硬科技研发,支持“链主”企业组织开展技术协同创新。
《行动方案》指出,上海将优化从创业团队、初创企业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全链条培育机制,2023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净增超过1000家,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万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低于3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级,支持大企业联合孵化基地、大企业开放创新平台等建设,推广“联合孵化”、大学科技园等模式。制订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在三大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总部。着力优化创新生态,大力吸引高精尖缺的科学家、企业家和创投家,加快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各类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形成科学家敢干、资本敢投、企业敢闯、政府敢支持的创新创业环境。
《行动方案》还提出,上海还将着力打造高端制造业增长极,实施整车和芯片企业联动计划,推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航空航天等行业扩产增能,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产线智能化改造,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着力提升专业服务业能级,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等金融业态,大力发展研发经济、基础研究、成果应用、工程技术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航运保险、融资租赁、海事仲裁等航运服务业,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服务业项目支持力度。
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将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根据《行动方案》,上海将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非居民用户2023年超定额用水,减半收取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行动方案》提出,上海还将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2023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照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政策。
《行动方案》还提出,上海将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努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为中小微企业开拓更多市场。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向中小企业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支持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实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实施“校企双聘”制度,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
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
根据《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