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前理事长戴相龙12月23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2》发布会上指出,个人养老金制度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在于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和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组织推进,若执行一个时期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加大政策力度时应考虑通过投资管理人补足等措施,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实行保底,从而大大消除城乡居民建立个人养老金的顾虑。
戴相龙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在2035年左右达到深度水平,届时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首先需要保持现有规定稳定。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203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精算办公室,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保证2035年前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同时,要改善个人账户。“我建议把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按工资8%缴费,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半即工资的4%,仍留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记入个人账户,实行统筹使用;另一半即个人工资的4%,做实转入‘第二支柱’个人账户中。”戴相龙表示,加上做实转入“第二账户”个人账户资金,不降低职工退休后从第一支柱获得的养老金水平。
“不管采取哪一种方案,都要确保现在‘第一支柱’中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戴相龙指出,截至2021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4万亿元,其中只有1.5万亿元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另有近5万亿元由省政府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年收益率不足3%。因此,戴相龙建议,各省进行精细测算,在保证日常支付前提下,尽量扩大委托投资的比例,提高个人账户的收益率。
戴相龙认为,目前参与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企业和职工数量,占全国企业单位和职工总数比例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年金制度由企业和个人自愿建立,因此,发展较慢。他建议,可研究把企业年金制度从自愿改为按规定比例和自愿缴费同时执行,即企业根据规定按工资总额4%提取,个人按工资2%提取,其余一半,即企业按工资总额4%提取,个人按工资总额2%,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执行。
此外,对于今年开始正式推行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戴相龙指出,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在于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和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组织推进。
“现有扶持政策,考虑到现在和长远的衔接,也吸取了外国成功的经验,应该认真宣传和落实。实践是检验政策的标准,个人养老金的推进快慢,还要看人民大众对有关规定的接受程度。如果执行一个时期还达不到预期目标,我认为应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具体来看,一是扩大税收优惠。“投资收益不纳税,支取养老金3%缴纳个税是一个优惠政策,但是如果个人养老金额度过低,这两条政策吸引力也不会大。”戴相龙认为,因此,他建议今后把个人养老金最高限额提高到1.8万元以上。
二是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实行保底。“如果下一次增加政策扶持力度,可以研究由个人养老金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对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保底,按完成一个合同执行期计算,投资收益率不足5年期国债收益率时,由投资管理人补足,经过一定时间,再由政府补给个人养老金的受托投资管理机构。”戴相龙说:“我预料政府补贴也不会太大,但是可以大大消除城乡居民建立个人养老金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