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时间:2022-12-02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专精特新”企业是我国产业链强链补链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柱,如何促进“专精特新”的成长,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借鉴。

 

“专精特新”主要指中小企业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自2011年提出以来,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9月,已进行了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工作,已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997家,带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5万家。

 

除了我国提出的“专精特新”企业分类之外,在国际范围内,诸多国家也提出了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细分市场核心企业的分类。德国的“隐形冠军”、日本的“高利基企业”、韩国的“强小企业”“中坚企业”等与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在特点上高度相似,在范围上高度重合,其发展历程、主要特点、成效经验等对于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德国“隐形冠军”由经济学家赫尔曼·西蒙于1986年提出,是指在某个不为大众熟知的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中小企业。根据西蒙的研究,德国的“隐形冠军”数量国际领先。日本“全球高利基”企业的评选始于2013年,评选出了100家在全球利基市场上具有优势的企业,并总结推广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韩国的“中坚企业”是指“处于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过渡期,且具有一定规模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强小企业”是指“在中小型的中坚企业中,在经营领域内具有强大竞争力,且在国内以及世界范围具有引领市场潜力的企业”。这些“专精特新”相关企业的侧重方面各有不同,德国“隐形冠军”侧重于在细分领域排名靠前,日本“全球强小企业”侧重于收益性、战略性、竞争优势和国际化,韩国“中坚企业”需要达到销售、企业规模或独立性标准中的一个。

 

虽然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专精特新”相关企业存在诸多差异,名称也不尽相同,但是这些企业在技术研发、专业化水平、营利性、成长性、企业文化等方面较为相似,这也是“专精特新”企业的显著特点。在专业化方面,这些企业较少进行跨界经营,而是专注于某一细分领域,向较为固定的客户常年提供产品和服务。在技术领域,这些企业大多专注于技术研发,通过掌握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来扩展市场。在盈利方面,这些企业由于掌握核心技术,利润率一般较高,由此支撑企业的进一步研发。同时,由于稳定的人员结构和持续的创新开展,企业大多具有较为认同的企业文化。

 

从成长路径上来看,德国、日本、韩国的“专精特新”相关企业多是首先具备核心技术,并以此作为核心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具备核心技术的基础上,这些企业大多深耕某一细分领域,与产业链下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等形式进一步绑定客户,形成不可替代的“护城河”。为解决市场范围狭窄的问题,“专精特新”相关企业多通过国际化战略扩展市场,提高利润水平,从而支撑研发,进一步打开成长空间。

 

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隐形冠军”“高利基企业”“强小企业”“中坚企业”的成长经验可以得出一些启示:

 

一是产业发展趋势为“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创造了巨大的外部需求。相当数量的企业是伴随着本国产业转型或产业腾飞而实现发展的,这些企业有的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核心产品,有的通过吸收改进实现进口替代,从而将企业自身嵌入到产业发展的核心供应链中。对我国而言,近些年来已形成了以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给“专精特新”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也创造了很多关键领域的需求,这将给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并保持持续创新力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关键核心技术决定了企业的市场地位,“专精特新”企业多是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并且通过核心技术影响行业标准、形成行业话语权。根据西蒙统计,85%的“隐形冠军”企业管理者认为技术领先是企业最重要的标志,其次为质量领先、知名度、产品系列宽度和声誉等。大部分日本“全球高利基企业”重视通过持续创新产生高附加值产品。在掌握核心技术的同时,“专精特新”企业还需要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在拥有第一个产品后继续研发新的产品,保持企业在行业中的利润率,从而有足够的研发经费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创新,进而形成良性的循环。

 

三是“长期主义”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长久动力。“专精特新”企业需要具备长远发展的眼光,把生产和研发聚焦到行业发展的大格局和未来技术上,不断保持业内领先的优势。同时,以一种长期发展的姿态进行运营,不受短期因素的影响,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订单和合作,对于未来的发展建立长期的战略。由于家族企业的性质,德国“隐形冠军”在企业内部营造家庭般氛围,制定不受短期形势影响的长期发展战略,同员工、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关系。

 

我国当前正面临贸易摩擦和全球通胀的压力,正处于实践新发展理念和构建双循环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进行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