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39条具体举措释放出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强烈信号,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表示,国务院出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纾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固化财税金融支持,开展分型分类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权益保护,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饱满,措施有力,将“放管服”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受疫情多点散发、消费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当前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国家发改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负责人郭启民在吹风会上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千方百计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增强有效性。将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具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告诉第一财经,当前国内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牢固,正处于经济恢复紧要关口。首先是继续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其次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与消费需求,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多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带动近3亿就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剧锦文表示,个体工商户是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条例》有利于稳住庞大的就业人数,也有利于稳增长、稳住经济大盘。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1.11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3亿人,有力改善了民生,解决了亿万家庭尤其是许多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网络直播、微商电商等“新个体经济”层出不穷,利益诉求独特。在这种背景下,建立既促进发展又规范秩序、既创造环境又维护权益实现多元目标的法规制度尤为紧迫。
《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出台的。此次公布的新条例新增信息服务、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平等待遇、分型分类培育、经营场所、知识产权、统筹兼顾、困难帮扶、表彰奖励等新内容,并对一些原有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规定进行了补充。
蒲淳介绍,《条例》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二是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要求。四是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约束,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超八成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
受疫情频发、消费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仍面临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诸多方面的困难,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调查显示,今年以来,近八成个体工商户月均营业收入在1万元以内。
《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条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
针对个别地方在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过程中存在着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情况,《条例》要求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中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和帮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这些都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备受关注的财税支持方面,《条例》第二十条明确,国家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表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这其中包括,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
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制度创新并不会弱化监管
长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对变更经营者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相关法规规定,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外,其他的经营者变更必须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