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有上海、江西、吉林、海南四地印发地方性碳达峰实施方案。本文围绕这四个省市具体方案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展开对比,着重分析了与国家目标略有不同的一些内容:(1)主要目标方面,上海、江西提出的目标与国家目标基本一致;基于新能源优势,海南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4%左右;由于新能源产业发展滞后,吉林提出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低于国家目标。(2)重点任务方面,各省市的要求因地制宜。(3)配套措施方面,开展绿色经贸合作,建立统一的碳核算体系并推动碳排放权交易,以及完善经济、法规等政策是各省市的重点。
正文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后,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的决策部署,纷纷出台相应指导意见与行动方案。
大部分省市已印发实施意见,且与国家意见基本一致,也有一些省市聚焦某个领域,提出相应的行动方案、计划或规划。比如浙江和宁夏关注科技创新,分别发布《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和《宁夏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方案》;广东聚焦绿色金融,发布《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河北强调绿色消费,发布《河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黑龙江重视循环经济,发布《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也有部分省市发布推动“双碳”方面的工作计划或规划,如江苏省发布《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河南省发布《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此外,省市间也积极开展了合作,如四川和重庆共同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
在碳达峰阶段的总体部署方面,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有上海、江西、吉林和海南四个省市印发地方性碳达峰实施方案,分别为《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本文以上述四个省市碳达峰方案的对比作为重点,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及配套措施展开分析。
一、主要目标
四省市主要目标大多与国家目标保持一致,但因各地实际情况,在定量数据上存在差异。江西的主要目标与国家下达的目标一致,上海2025年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2030年的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都略严格于国家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海南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4%左右,比国家目标25%高出一倍多;而吉林2030年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20%,低于国家目标。
海南省制定的目标远高于国家目标,与其新能源发展优势相关。海南岛的地理位置和条件在发展风能、海洋能和太阳能方面有较大优势。海南岛四面环海,风能与海洋能的能源利用效率较高,且位于赤道线附近,在光照时长与强度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有利于太阳能发电。
吉林省非化石能源目标低于国家目标,可能是该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造成的。研究指出,目前吉林省新能源利用程度明显偏低,已开发新能源比例仅为7.3%,且资源与用电需求呈现逆向分布。此外,该省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也较为单一,主要由火电、水电提供。
二、重点任务
能源低碳转型方面,四省市都强调在严格控制传统能源的情况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如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其中,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例如上海和海南作为沿海城市和环海岛屿都提出加快探索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海南特别提出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而江西作为煤炭大省则强调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节能降碳方面,上海、吉林、江西在节能管理、重点工程、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大致相同,海南则聚焦推动一批特色低碳示范工程。江西省强调了“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的节能改造,原因是传统高耗能产业在江西省产业结构中比重仍偏大。研究指出,虽然江西省近年来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正迅速发展,但总体规模较小,产业转型升级仍存在较大压力。江西重点改造“两高一低”项目也是新旧动能转换续接的必由之路。
工业碳达峰方面,上海、吉林、江西都对钢铁、建材、石化等工业领域产业提出了相关碳达峰具体实施方案。江西矿产资源丰富,因此还特别提出有色金属产业链的绿色低碳管理。上海、吉林把坚决遏制“两高一低”作为工业碳达峰的重点,上海提出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而吉林主要是放在监管上。海南提出打造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作为国际旅游岛,海南还强调创新低碳旅游形式。
城乡建设方面,四省市提出的要求与国家基本一致。海南结合自然生态优势单独提出建设和谐发展生态型城镇。相比之下,上海提出的目标更为具体,例如“‘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0万平方米以上”。此外,上海提出的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目标为10%,比国家目标高出2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方面,国家目标中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