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作为长三角龙头,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上海的高质量绿色发展有利于绿色金融资源和长三角其他省市的绿色发展进行对接。
8月8日,中共上海市委举行“中国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在会上介绍,上海这十年建立完善与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革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金融等领域,已经出台了10部浦东新区法规或浦东专章。
就在1个多月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指出,以立法引领改革创新,打造绿色金融“上海样本”。对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绿色发展领域,推动浦东新区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绿色金融的保障与支持。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志青。谈及如何深化绿色金融效能,他认为,需要采取更高的绿色发展标准和更系统化、体系化的绿色金融行为,来实现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目前社会对生物多样性等领域的关注度仍比较低,李志青还建议,在开发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应用产品的过程中,要完善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机制建设。
立法引领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建设
《21世纪》:《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已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旨在以立法引领改革创新,打造绿色金融“上海样本”。上海发展绿色金融对周边长三角地区存在哪些辐射作用?对全国绿色金融市场建设有哪些贡献?
李志青:《规定》是6月22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一部法规,对于上海的绿色金融发展来讲,意义非常重大。这是在中央给予浦东立法变通权后,上海在金融领域颁布的第一部法规,对绿色金融的发展起到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规定》聚焦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通过采取更高的绿色发展标准和更系统化、体系化的绿色金融,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其次,这部法规不仅针对浦东新区,也覆盖了整个上海。比如,在绿色项目库建设条款上,就提出要打通绿色资金、资本和产业之间对接,旨在解决产融衔接的痛点和难点。此前,绿色的资金找不到适合的企业和项目,同时有些绿色的企业项目,很难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有了绿色项目库之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企业项目和技术都可以入库,再和银行、保险、基金、债券等进行对接,大大加速了绿色经济的发展进程。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法律基础是实现将上海打造成为国际绿色金融枢纽目标的有力支持。
再次,上海作为长三角龙头,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上海的高质量绿色发展有利于绿色金融资源和长三角其他省市的绿色发展进行对接,形成更区域化、系统化的绿色金融,更好地实现规模化效应,提高绿色金融发展效率。
此外,上海在对外开放、改革创新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过去5年,绿色金融在全国六省(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中都做了一些探索,这些探索目前看来都有必要在更大范围进行复制落地,并进行下一步创新。上海也在积极申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如果成功,将在绿色金融方面做更多的探索,为国家在绿色发展领域积累更多、更好的做法和经验。
《21世纪》: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上半年,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达17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超过1万亿元。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如何理性进行投资决策,规避投资风险?对金融监管部门而言,如何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绿色金融效能?
李志青:第一,发展绿色金融就是要尽可能降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面对这么大的绿色信贷体量,要逐渐通过绿色金融政策引导,让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变得更加安全,有助于实体经济更加稳健发展。
第二,在实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也衍生出很多新的产业、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绿色金融发展既是为了应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和挑战,同时也是为了能够提高经济发展的竞争力水平和效率。如何占据碳中和赛道的龙头地位?需要有效的金融支持和资本支持。仅依靠企业的单打独斗,发展实体经济和金融应对全球竞争的难度很高。所以,绿色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公共性的特点。
第三,在绿色金融发展的监管方面,绿色金融发展本身也有风险。现在最大风险就是在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造成了一些“洗绿”问题。部分企业在项目申报时是绿色的,获得了补贴资金和资源。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为缺乏一些必要且有效的监督,最后资金不一定真正流向绿色项目和绿色相关技术上,这样就造成了资金使用的无效性以及极大的金融杠杆风险。
所以,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非常需要金融、生态环境等相关监管部门实行比较有效的绿色金融监管,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来帮助绿色金融发展,然后进入到比较合理的轨道、降低系统风险。
减排需综合经济发展与基本国情
《21世纪》:“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