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文:部署交通基建领域以工代赈工作,促进就业增收
时间:2022-08-06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8月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进一步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于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助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在交通重点项目、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上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尽可能多地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通知》指出,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同时,《通知》要求,通过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标准、做好参与群众的技能培训等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明确实施范围强化资金保障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一方面是交通重点项目,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公路客货运站等,对于这类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平衡好建设和管护领域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另一方面是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通知》要求,在通自然村组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以及农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桥的建设和管护等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作业项目和作业环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

日前,在交通运输部举行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顾志峰表示,上半年,全国农村公路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数量2458个,总投资额51.6亿元,发放劳务报酬总额4.7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4.9万人次,其中脱贫户1.2万人次。随着以工代赈方式向重点项目推广,预计下半年以工代赈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此外,为确保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以工代赈项目落地实施,《通知》指出,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政策。

此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多渠道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国家发改委将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并尽可能增加。

该负责人还表示,“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实施《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文件,将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此前的10%以上提高至15%以上,联合财政部已下达中央投资近140亿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5000余个,实际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已达20%以上,部分地方超过30%,带动30余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在家门口就业。

“为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和赈济效果,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八部门印发实施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组织地方实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超过2万个,带动近200万农村群众务工就业。”上述负责人指出。

做好技能培训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扎实推进以工代赈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交通运输专项规划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分年度梳理形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通知》对如何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周期推广以工代赈提出具体要求。在前期工作阶段,各地要研究开展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效,合理明确用工环节和岗位数量;在施工组织阶段,要压紧压实各方在以工代赈务工人员质量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在项目建成后,要开展评价;在管护运营阶段,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当地群众参与管护。

《通知》指出,相关项目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建设,可通过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通知》明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要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并及时足额发放,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加强劳务报酬发放的监管,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此外,还要做好劳动者就业能力提升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参与群众的技能培训,统筹各类培训资源,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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