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7月12日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保障到2025年,实现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等主要目标。
“把人的城镇化放在最重要最核心位置”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曾公开表示,未来高质量城镇化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实现市民化与城镇化同步,即农业转移人口在迁入城镇的同时就能够全面同等享受市民待遇。走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必须把人的城镇化放在最重要最核心的位置。”
此次《方案》指出,要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从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社保、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各种阻碍。
具体来看,《方案》表示,要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如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人口落户限制、鼓励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等。
在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对于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保等民生问题,《方案》也有明确举措: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并推动省级统筹,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认为,《方案》的亮点之一在于更加强调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技能。《方案》指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要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等。
“该项政策措施有利于推进两个方面的进展,一方面是产业形态的不断变化导致的用工荒,加快推动农村转移人口适应需求的变化;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整体产业体系的完善”,杨畅表示。
此外,《方案》也强调要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配套政策方面,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分别对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支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
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
我国经济的区域格局总体上经历了“东中西”“城市群”“都市圈”等多种形态,发改委规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强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符合我国资源环境条件和人口经济变动趋势。同时,应加大政策举措力度,促进人口经济在城市间合理分布,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对此,《方案》提出,首先要分类推动城市群发展。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加强城市群对周边特殊类型地区发展的辐射带动。
其次是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同城化推进机制,提高都市圈交通运输连通性便利性,引导产业从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合理分工、链式配套,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
杨畅认为,“城市群”更加强调城市之间的简单组合,而就目前发展实践来观察,核心城市跨出传统的行政区划限制,与毗邻地区形成功能互补的良性互动,从“都市圈”的整体角度,统筹规划、一体推进,更能适应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
对于不同规模的城市,《方案》也提出了不同的任务措施。
超大特大城市要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有序疏解中心城区功能、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积极破解“大城市病”,推动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
大中城市要提升功能品质。推动制造业差异化定位、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完善对外交通通道及设施,支持三级医院和高等学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小城市要增强发展活力。培育发展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