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反垄断法修改后续改革配套
时间:2022-07-05 00:00:00来自:经济参考报字号:T  T

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并由第一一六号主席令签署公布,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法属于有限修改,但是一些重要的规定和表述,给未来的执法、司法、市场建设和配套改革留下了伏笔和空间。我们应该加强研究、充分准备,为新反垄断法的实施赢得精彩开局,并且进一步准备推动反垄断法修改后续改革配套,为高质量发展筑实市场法治保障。

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并由第一一六号主席令签署公布,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市场立宪、竞争立法,本次修法是我国市场由法制迈向法治的重要里程碑,也将为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我国《反垄断法》实施近14年来,市场法治的大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修改反垄断法恰逢其时。在这部法律实施的最初5年,我国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市场基础得到巩固的同时,也使我们开始思考中国特色的竞争政策、反垄断法实施路径、机制和方法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需要通过制度和法治来回应中央的部署。因此,回应过去变化、应对当前形势、面向未来发展,不仅是修法也是后续一系列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结构和基本制度等来看,本次修法属于有限修改,但是一些重要的规定和表述,给未来的执法、司法、市场建设和配套改革留下了伏笔和空间,也有一些内容需要给市场更加明确的指引。在新法尚未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里,应该要加强研究、充分准备,为新反垄断法的实施赢得更加精彩的开局,并且进一步准备推动反垄断法修改后续改革配套,为高质量发展筑实市场法治保障。

要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加快推动竞争政策顶层设计的配套政策和改革。

本次修法在总则部分第4条“国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表述,启动了竞争政策从概念入法到观念入法、内容入法、规则入法的跨越进程。

将“竞争政策”明文规定在《反垄断法》条文中是我国竞争立法的一大创举,竞争政策在过去发挥了保障《反垄断法》有效实施和顺利嵌入我国治理体系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反垄断法》在立法之时,经济体制改革起步不久,市场面临着产业政策独占鳌头、市场壁垒层峦叠嶂、价格调控大行其道、国有企业改革维艰等一系列难题;实施之初,又恰逢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各项刺激政策使市场改革成果面临付诸东流的可能。竞争政策则为应对以上挑战,提供了良好的视角和有力的抓手。2015年,“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表述出现在中央文件中;2016年,国务院34号文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竞争政策的表述首次进入中央全会文件;2020年,中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文件陆续发布,使竞争政策的内容、目标越来越具体;到了2021年公布的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已经形成了专门的一节表述。

《反垄断法》修正案通过前不久,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重申“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与新《反垄断法》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入法形成了呼应。当下,为了使《反垄断法》实施更好发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的作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竞争政策的顶层设计,给社会各界更加清晰的引导和指引,特别是要通过更高层级的中央文件明确竞争政策和产业、财政、货币、金融、贸易、投资、消费、就业、环境、区域等政策的协调关系,并建立起相应的协调机制。在机制当中,要突出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对不符合竞争政策理念和规则的政策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

此外从整体上看,今后《反垄断法》的实施还应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视野下,从竞争政策和法律的角度考虑我国在国际市场当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市场化和法治化是竞争政策的固有特点,而在国际格局朝着新型全球化演进的过程中,一些法域的竞争政策正越来越呈现出法治政策化、政策法制化、域外适用扩大化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于通过专门立法和采取特殊的法律实施认定标准,实现特定的市场政策目标。如,竞争中性的理念和原则催生一些法域在并购审查领域采取“单一实体规则”,将拥有国资背景的同行业企业共同视为一个单独的经营者,从而增加了国有企业的申报义务;欧盟各成员国近日就《关于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法案》达成了政治协议,该法案旨在通过规制领取外国补贴达到一定数量的欧盟境内企业,实现内部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而这部法案则会在实施当中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外向型经济国家的国内政策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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