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进行了调整优化。《通知》明确,中国宝武、国投、招商局集团、华润集团和中国建材5家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此外,航空工业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国机集团、中铝集团、中国远洋海运、中粮集团、中国五矿、通用技术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和中广核等12家企业继续深化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新兴际华集团与南光集团两家央企已不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之列。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上联国资改革,下接国企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综合性改革。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此前在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工作推进会上指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涉及改革各个领域,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要在保证正确改革方向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力争在投资公司整体改革、管控模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化改革等各个领域取得更大突破。
“管资本”的全新探索
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总监周丽莎表示,5家央企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意味着通过改革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作、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功能作用的发展模式更加定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监管方式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过渡,首次提出了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
自2014年7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在中央企业层面改组组建了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及国投公司、招商局集团等三批共19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形成“2+19”的格局,在授权放权、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表示,探索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整个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新改组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介于国资监管机构与实体企业之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环节,避免了国资监管机构直接干预国有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
在这种模式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成为一个“隔离层”,更有利于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模式。业界学者称此举初步创设了国资监管体制的“三层架构”,即“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国有企业”。
吴刚梁表示,鉴于大多数中央企业尚不具备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条件,因此需要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这是一种改革成本更小、更加稳妥的做法。相对而言,19家试点企业的治理机制比较完善、资本运作能力较强。经过8年的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国资委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2020年19家试点企业经营业绩稳中向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净利润同比增长14.3%,大幅超过央企平均水平。2021年上半年试点企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34.3%和72.2%。此外,19家试点企业实施混改项目数量在全部中央企业中占比近50%、引入非国有资本金额占比近70%。19家试点企业平均职业经理人数、按照契约化管理的人数、公开招聘人数、员工持股激励人数等约为央企平均值两倍。
稳步实施综合性改革
根据安排,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按照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
经过8年的试点工作,改革成果颇丰。招商局集团称公司转正的原因是“功能定位准确、资本运作能力突出、布局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首先是要转变总部职能,改革集团管控模式。招商局集团强化总部“战略引领、风险管控、综合服务”的“3S”职能定位,2021年对总部部门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调整,统筹谋划总部机构职能、理顺总部机构管理体系、明确总部机构职责定位,推进管理资源和焦点向关键职能集中。
此外,国投集团强调“小总部、大产业”的概念,把资本经营与资产管理经营分开,搭建了“总部、子公司、投资公司”的三级架构。中国宝武也建立了“资本运营层-资产经营层-生产运营层”三层管控架构,以实现管理扁平化。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中国宝武连续收并购马钢、太钢、重钢、昆钢、山钢、新钢等地方国有钢企,托管了中钢、包钢等地方国有钢企。
招商局集团加快对外投资并购和资本运作,2021年7月成功收购香港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创毅控股53.51%股份。推进辽宁港口资产的整合,推进大连港股份与营口港股份两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