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浙江"共同富裕"标准看未来中国财富增长前景
时间:2022-03-02 00:00:00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远景目标正式提出。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工作,包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比重,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等。然而,对于何谓“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如何定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比重”,以及共同富裕究竟能为中国带来多少增量财富等问题,许多人其实并不十分清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缺乏一个具体可衡量的标准。对此,不妨从浙江这个示范说起,或许能达到“窥一斑而见全豹”的目的。

未来5年浙江将新增超过4.5万亿的财富管理需求,80%的家庭将具备金融投资能力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决定在浙江建设我国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以浙江的先行探索经验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探路。2021年7月和11月,浙江先后发布《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扩中”“提低”行动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推动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方案中提出了两个核心量化指标:

指标1:到2025年浙江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

根据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2020年间,浙江常住人口由5850万人增至6456.8万人,净增长606.8万人,增量仅次于广东,位居全国第二;浙江共有家庭户2500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

在收入方面,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万元,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如202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能达到7.5万元的目标,相当于人均新增2.3万元。

假设浙江常住人口延续每年60万人的净流入规模,则到2025年可能增至6740万人左右,相应的新增可支配收入规模将超过1.55万亿元。而2021-2025年五年累计新增可支配收入规模则将达到4.65万亿元。

需要强调的是,这部分新增规模是建立在浙江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2万元的已有基础水平之上。换言之,这新增的4.65万亿元并不需要用于满足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理论上是可以完全转化为财富管理需求的。

指标2: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根据统计学定义,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据统计,2020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295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19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555元。

按“七普”调查数据,浙江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即便考虑到未来鼓励生育、消费升级等因素,2025年浙江家庭平均日常生活消费支出也不会超过10万元。据此,到2025年,浙江80%的家庭都将拥有可用于投资的储蓄资金,其中45%的家庭拥有每年10-50万元的可投资资金实力。

未来10年中国将至少新增300万亿财富管理需求

根据近期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中央将加快推动出台《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和公共服务差距为主要方向,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同时,明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方案》,在城乡居民普遍增收的基础上,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跨入中等收入行列。

我们预计,全国“促富”行动纲要和“扩中”实施方案很有可能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为蓝本,在充分总结和吸收浙江先行先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扩中”“提低”。

但不可否认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要基本追上浙江共同富裕的目标水平,至少需要多花5年,甚至10年的时间。2020年我国中、西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7万元和2.5万元,与东部地区的4.1万元和浙江的5.2万元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就全国平均水平来看,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万元。如以浙江的7.5万元为共同富裕目标参照,人均可支配收入应增长4.3万元。在全国基本保持14亿总人口的前提下,粗略计算,2030年新增可支配收入规模将超过60万亿元;未来十年累计新增可支配收入规模将突破300万亿元。与浙江类似,在基本生活需求已得到满足的条件下,这部分新增的可支配收入未来也有很大可能转化为财富管理需求。由此可见,未来财富管理行业成长空间巨大。

财富管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探索实践中,已明确将财富管理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出,“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而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也将“全面拓宽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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