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高兴和林毅夫教授一起讨论中国经济的前景和经济政策。回想起来,十年前我曾应北大《经济学》季刊的邀请,与韦森、张军、张曙光各自写过点评新结构经济学的文章。十年过去了,新结构经济学有了哪些进展,我自己也非常关注和感兴趣。
非常遗憾,《中国经济的前景》和《论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两本书我收到的时间很短,读得不细,所以在这里先分享一些简单的感想。
新结构经济学将禀赋结构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
我记得《经济学》季刊曾经发表过罗德里克、斯蒂格利茨等经济学家对新结构经济学的评论。罗德里克对林毅夫教授的新结构经济学所做的评论是什么?他说,结构主义最中心的观点是发展中国家在本质上与发达国家不同,比如制度、文化背景、发展阶段等方面,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中心思想是人们对激励作出反应,把两套思想结合起来,就能产生一套新的发展经济学。
我认为罗德里克说得很准确。
在我看来,新结构经济学有两个非常关键的概念,一个是禀赋结构,另一个是有为政府。新结构经济学实际上是把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也就是力图把传统发展经济学中结构主义的精髓,与主流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思想,二者结合起来。这是一种非常值得称赞的努力方向。
林毅夫教授认为,经济增长过程也是产业升级的过程。我认为这一点也很重要。因为我们以前学的经济增长理论不谈产业,只谈资本,人均资本或者是资本的装备程度,其中没有产业之分。新结构经济学考虑产业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考虑到结构问题。
新结构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过程也是产业升级的过程,而一个国家的产业升级要建立在给定时点上、特定要素禀赋状态的基础上,这是一个要点。在没有市场扭曲的情况下,市场结构将会给出必要的信号引导先驱/先导企业根据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化来重新配置资源,实现产业升级。但是,由于存在市场扭曲,国家应该介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纠正这种扭曲,使企业得以实现符合要素禀赋结构变化的产业升级。这些话是林毅夫教授十年前说的,我觉得这样一个命题实际上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经验,我大体认同林教授的这些观点。
同时我还想补充一点,根据我们最近这十年的经验,即便没有市场扭曲,市场选择也可能不是最佳选择。这一点也很重要。特别是我们这些在西方受到所谓正统经济学教育的人,应该对这点有充分的认识。经过这几十年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我觉得我们对这一点已经有了越来越深刻而明确的认识。市场必须有,市场应该成为决定资源配置的基础,起决定作用,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并不是一切,国家必须发挥它的作用。
当然,政府必须是有为政府,而不是无效政府、昏庸政府。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政府把市场捣乱了,政府干预越深,市场运作被破坏越严重,根本谈不上纠正无效市场的问题。在中国,我们的政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应该继续发挥必要的作用,但也要坚决避免乱作为。
比较优势要基于国家利益最大化前提
比较优势理论证明了国际分工的好处,但是,比较优势理论并不能告诉我们应该具体生产什么劳动密集型产品,怎么生产,生产多少。这些生产角色一般只能由市场决定。
上面说的是产品。但是,就产业发展而言,情况要复杂很多。比如斯蒂格利茨讲过,国家无需受限于传统的资源禀赋决定发展方式。如果韩国让市场自行运动,就不会走上成功发展之路。静态的生产效率要求韩国生产大米,如果韩国真这样做的话,今天可能是最高效的大米生产国之一,但仍然会是一个穷国。这是斯蒂格利茨的观点。
追溯历史,1791年汉密尔顿在《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就提出,一些国家在其经营多年且日臻完善的产业上所拥有的优势,对于那些想把这些产业引进本国的国家来说,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同一产业在一国是新生产业,在另一国是成熟产业。比如棉纺织业在美国是新生产业,在英国是成熟产业,希望两者在质量和价格相同的条件下竞争,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行的,所以汉密尔顿主张必要的贸易保护。
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1789~1846)在这方面也有很多论述,他认为美国和英国实行的是“踢掉梯子”的政策,不让后来者追赶,尤其是登顶,因而通过关税等措施,保护自身那些将来有机会形成比较优势的产业,最终自己成功登顶,而不是被对手捷足先登。所以他认为仅靠市场决定是不行的,国家应该推行必要的保护措施。
不仅如此,李斯特还认为伴随分工的应该是民族团结感(senseofnationalunity),而这是我们现在都不谈的事情,他当时是谈的,独立和共同目标以及生产性力量之间的合作。可见李斯特是从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出发,来考虑产业体系建设和国际分工的。他同亚当·斯密的最大不同是,后者是个全球主义者,认为对英国好的就一定对世界好。然而我们知道这种观点在现实世界中是不能成立的。对于所有民族国家,特别是大国来说,按比较力参与国际分工是不够的,参与国际分工应该与建立相对完整产业体系的努力相协调。
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意味着发展能力、发展潜力,即便贸易伙伴“踢掉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