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经济展望系列: 实施规模性减税降费 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活力
时间:2022-01-25 00:00:00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字号:T  T

2021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为此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并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最重要部分,不仅是财政政策最重要的工具,而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联系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发力点和作用点,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十分明显。实施规模性减税降费不仅对稳定经济运行起到关键性作用,而且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的信心与活力。

减税降费是宏观调控的关键性举措

近些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疫情的巨大冲击,我国把减税降费作为宏观调控的关键性举措持续加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十三五”以来我国已经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8.6万亿元,在压减政府支出的同时为市场主体纾困,并与“放管服”等改革结合同步推进,更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了市场信心,带动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促进实现稳增长、保就业、防通胀的目标。实践证明,减税降费既是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各种困难和挑战的有效武器,更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及时雨”和增强市场主体信心的“助推器”。

在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的同时,减税降费还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分工定位。减税降费一方面减少了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一方面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资源配置规模,这有利于改变当前我国资源配置中政府偏强而市场偏弱的格局,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这也促使政府集中资源,能够更好地把资源配置到基础性设施、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对其它竞争性领域有带动作用的产业等领域,而不是替代或挤占市场配置资源的空间,形成更为合理的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格局。

此外,减税降费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市场预期。“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这是国学经典《大学》里的名言。生财的大道关键在于财富的创造、生产环节,实施规模性减税降费,通过有意识地主动调低政府收入或增长水平,减轻创造、生产财富的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税费负担,增强他们的盈利预期和盈利能力,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消费和创新,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好国民经济这块“蛋糕”。另一方面,通过减税降费,倒逼政府部门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促进政府机构的精简改革和职能转变,进一步放权简政,建立起高效政府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虽然实施减税降费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到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但风物长宜放眼量,如果立足长远,以民为本,着眼于经济的长期增长和企业活力、竞争力的增强,减税降费则可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改善市场主体的预期,从而激发投资、消费和创新活动的增加,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减税降费不仅是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的重要举措,对稳定经济运行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影响着市场主体的活力信心。减税降费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宗旨的具体体现。中央多次提出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

总之,规模性减税降费不仅是一项宏观经济调控的逆周期的关键措施,而且还是一项减轻企业居民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信心的长效制度安排,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必须认真抓好落实,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切实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减税降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财税要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发挥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财税部门应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进一步增强“财”自觉服务于“政”的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尽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能拘泥于短期财政收入的得失,更不能受部门利益的束缚,应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根据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及时进行针对性调整,把中央的战略意图尽快落实到具体政策措施之中,主动预调微调,进一步实施规模性减税、实施更明显的降费,用实实在在的高“含金量”政策回应社会对企业税费负担重的关切,前瞻性的主动引导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要针对市场主体需求,抓紧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减税降费要突出支持制造业升级和量大面广、吸纳就业多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意实现宏观政策和微观主体紧密联接。目前企业税费负担较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因此减税应重点放在主要由企业负担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建议尽快实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即将10%与6%两档税率合并统一调降至5%,并对增值税16%的基准税率实行下调到15%,在完善增值税税制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总体税负下降。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负担的另一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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