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发展 法治是关键
时间:2022-01-12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自贸区前程远大,在进一步融入世界的进程中,什么才是主轴?毫无疑问,那就是立法。自贸区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路径,以法治建设引领更深层次的改革,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中国自贸区建设已近9年,自贸区由点到线、由线及面,实现“东中西协调、南北兼顾、江海陆边联动”的全方位开放格局。“法与时转则治”,当我们的实践已经充分展开的时候,将自贸区条例上升为“国家自贸区法”的时机就已然到了。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从2013年上海自贸区正式运行,到今天,全国21个自贸区形成“雁阵”,改革实践层层推进,法治建设步步为营,激活了高质量发展的一池春水。自贸区前程远大,在进一步融入世界的进程中,什么才是主轴?毫无疑问,那就是立法。自贸区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路径,以法治建设引领更深层次的改革,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负面清单:关键性的制度突破

自贸区的建设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犹记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从国际看,逆全球化暗流涌动,美国主导推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谈判,推动新一轮高标准的全球贸易规则重构,并试图将中国排除在外。2012年中美BIT谈判重启,2013年我国经过慎重考虑,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纳入谈判内容,以推动中美BIT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从国内看,我国改革开放步入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必须咬紧牙关、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更加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以及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何以解忧,唯有改革,唯有开放。改革开放是我们必须高举的伟大旗帜!

2013年9月29日,我国第一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破土而出,成为撬动整个国家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支点,其承担的任务就是发挥试验区、桥头堡和排头兵的作用。自贸区的建设并不依靠优惠政策,而是通过体制、机制、法制的创新走出新路。在上海自贸区成立后第二天也就是9月30日凌晨,中国首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2013年版负面清单对外发布,共列出18个门类1069个小类,其中对约190个小类有管理措施,这一关键性的制度突破,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坚强决心和“法无禁止皆可为”的重要理念,为我国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作出独特贡献。这份在今天看来可能显得冗长繁复的负面清单,当年的摸索是艰辛的,突破是巨大的。在此之前,全世界已经有70多个国家实施了负面清单管理,我们如何管理,是一个重大考验。事实证明,上海自贸区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我们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一言以蔽之,就是对外商进入自贸区投资不再实施审批制,代之以备案制,即负面清单,这虽然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但在中国是首家,为建立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适应我国国情的外资准入和监管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可以说,自贸区实施负面清单制度,这是极为关键的努力,着实可圈可点。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始终是自贸区努力的方向,我们没有止步,更没有懈怠,仅仅一年时间不到,2014年7月1日,上海自贸区推出了第二份负面清单即2014年版负面清单,取消了2013年版的大类和中类的细分,特别管理措施由原来的190条调整为139条,削减了51个项目,调整率达26.8%,表述也更加清晰,体现内外资的一致性。

2014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更是体现了悠悠万事法治为先的特征,9章57条,亮点纷呈,是上海自贸区各项制度创新和改革的集大成者。此前,在上海自贸区运行伊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关于利用外资的4部法律在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3年的重要决定。这些重要经验昭示,任何一项改革必须是法治先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进,才能真正建设成公平、公正、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2015年4月20日,随着上海自贸区扩区以及广东、天津、福建新设自贸区,国务院发布了四大自贸区统一实施的负面清单,为上海自贸区和其他自贸区政策协调奠定法律基础。该版负面清单限制措施条目数由上海自贸区2014年版负面清单的139条缩减至122条,进一步提升了自贸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正是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探索下,国家发布了《自贸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为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法治化开了先河。

2017年6月16日,2017年版负面清单公布,进一步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首次将条目缩减至100项以内,达到95条,且对具体限制性要求的描述更详细,开放度不断提升,透明度越来越高。值得注意的是,同年国家还公布了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在形式上落实了在全国范围(自贸区除外)适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由此,负面清单分成全国版和自贸区版,两者相结合有效促进了我国多行业领域对外资开放的范围和程度。

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布2018版负面清单,条目由95条缩减至45条,开放措施力度空前,并在全国负面清单开放措施基础上,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同年,还公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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