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营商环境建设要加速进入"快车道"
时间:2021-12-18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国务院近期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笔者认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既是对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6个城市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我国资本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提出的要求。

所谓资本市场营商环境是指资本市场主体在准入、交易、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资本市场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随着最新一轮“深改”的推进,资本市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投融资活跃度明显提升。其中,注册制改革带动了资本市场发行承销、信息披露、市场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提升了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水平,A股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退市制度改革加速淘汰“壳公司”,优胜劣汰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同时,随着投资者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违法行为得到快速有力打击,投资者信心得到增强,A股投资者数量显著增加。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亦取得成效,外资稳步入市,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已形成了以QFII/RQFII、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CIBM)、沪(深)港通、债券通、特定品种期货等多渠道开放的基本格局,为今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有序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的资本市场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继续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形成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新格局。这一切改革,都需建立在不断优化资本市场营商环境基础上,甚至其本身就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既是“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又是对资本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比如,在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方面,要坚持整体设计,聚焦解决体制机制性障碍,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在加快形成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方面,要稳妥推进银行、证券等金融领域开放,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健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坚定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等,让境外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

在“十四五”时期特别是即将到来的2022年,要推动资本市场营商环境建设加速进入“快车道”,就要紧紧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管理层将继续按照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个原则,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大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并以注册制为牵引完善发行承销、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基础制度。同时,联动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改革,进一步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短板,提升多层次市场运行效率。沪深证券交易所要严格执行退市新规,建立与注册制相符的常态化多渠道退市机制,坚持“入口多元”与“出口畅通”并重,加大对严重违规上市公司的出清。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方面,要科学把握各层次资本市场定位,完善各板块差异化制度安排,继续规范发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深入推进债券市场创新发展,积极稳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场外市场,努力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我们再从北京、上海、深圳来看,无论是“十四五”规划还是营商环境建设规划,都对资本市场营商环境建设高度重视。北京市将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新三板北京基地,为北交所储备更多优质企业;支持北京金融法院发挥专业审判作用,协助人民法院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金融审判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建立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金融纠纷高效化解,形成金融风险防控合力。上海市将积极支持上交所推动提高沪市主板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将科创板建设成为科创企业上市首选的成熟市场;充分发挥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业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功能,探索并实践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上海金融法院等机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判决、大宗股票强制执行等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更好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将支持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后形成的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新格局,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活力和韧性;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资本市场营商环境。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研究员)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