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视角出发,应用国家创新系统观和整合式创新理论,深入系统地认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概念内涵、突出特征和分类;明确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理论基础、战略逻辑与主要路径,从而持续优化顶层设计、推进以原始性创新为代表的全面整合式创新,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党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
当前,我国正处于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需要从理论和战略层面,理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和使命担当下,如何进一步分类型和针对性地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何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从理论逻辑、发展战略逻辑和国际竞争逻辑来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视角下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业前沿技术进步、颠覆性技术突破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理论和实践瓶颈问题,引领世界科技前沿,立足长远、长期、长效,培育和打造的具有高水平基础研究能力、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创新发展牵引能力、国际科技竞争能力和话语权,能够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使命担当的创新主体和载体。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国家科技强国建设的“定海神针”,更是国家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模式改革创新的先行者。显著区别于传统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视角下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使命、任务、组织、能力、领域和成效等方面有着全新的内涵和特征。具有六个方面的突出特征:
使命定位高,自觉承担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和战略任务;战略责任重,致力于从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解决事关国家科技安全、产业安全和国家发展、国计民生等根本性和重大问题;组织模式新,以国家重大使命和战略任务为牵引,有组织地推进科研;能力组合强,在多个方面代表国家水平,具有不可替代性;技术领域准,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以及未来产业技术等技术领域;创新成效实,与传统“追赶”模式下的评价标准不同,科技自立自强视角下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有力和有效地持续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和产出。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视角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要分为支柱型和载体型两种。支柱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要由具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内涵与核心特征的创新主体构成,代表性的有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载体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虽然并非法人实体或创新主体,但是作为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全球科技创新要素的汇聚地,为支柱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供包容创新的环境、协同创新的桥梁与开放共创的生态支撑,代表性的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区域技术创新中心。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
在世界科技竞争日益白炽化时代,全球范围内国家、产业和企业博弈不再是单一维度的竞争,而是基于创新生态系统的竞合。要从以往过度依赖国际技术转移和“以市场换技术”为主的思路,转型到以底线思维驱动的自立自强为底色、制度型高质量开放合作为支撑。一方面要防止过度开放和对外依赖而弱化核心能力、加剧国家科技安全与经济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过度强调自主而错失对全球创新资源和网络的积极谋划、融入与构建新型开放创新生态的机遇,统筹整合安全与发展、自主与开放。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实现创新引领发展的“牛鼻子”。新发展格局下,要以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和整体性的系统观,应用整合式创新等扎根中国实践、符合中国历史、国情和科技强国竞争趋势的创新理论,建设由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牵引的中国特色新型国家创新体系。
战略逻辑上,需要放眼全球,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核心抓手和牵引,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尽快强力打破对传统科技创新路径的依赖,加快国家、产业和企业创新战略的转型,从模仿跟随到引领,从引进模仿升级至集成、原创和整合。更根本的是从“需求引致的科技创新路径”为主,补弱增强,向“以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供给路径为主,以需求引致的路径为辅的新型双引擎整合式创新强国路径”加速转型,建设面向科技自立自强的新型整合式国家创新体系。
战略重点是要在强化以企业为核心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科技领军企业创新牵头和主导地位。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以创新型央企和国企为主力军、创新型民营企业为生力军,打造促进重大原始性创新和产业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持续突破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此外,要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区域载体,加速汇聚创新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