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供应链发展的重视及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与两者紧密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供应链金融也屡屡出现在政策文件中。通过梳理发现,“规范发展”与“业务创新”是近年来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的两个关键词。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要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体现了在国家层面对供应链金融的重视。2020年之前,供应链金融的相关内容只是散见于供应链及金融相关政策文件中,2020年9月,首个专门针对供应链金融的指导性、框架性文件出台,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标志着关于供应链金融的政策导向进入新的阶段。之后,各地的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明显增加。
通过梳理发现,“规范发展”与“业务创新”是近年来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的两个关键词。在“规范发展”与“业务创新”的政策导向下,多家商业银行及金融科技企业推出了供应链金融创新项目。为了全面展现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零壹智库将陆续推出“数字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报告及专题”,欢迎相关机构联系我们提供创新案例。
以下是对近年来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文件的简要梳理。
一、《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
2016年2月,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其中有两点供应链金融相关意见:一是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更多供应链加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二是探索推进产融对接融合,探索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支持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为产业链上下游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二、《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指导意见同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包括两点:
一是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
二是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三、《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
2018年4月,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及发展供应链金融,并支持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具体包括“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及“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通知提出: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相关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挥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此外,通知还提出:推动政府、银行与核心企业加强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供应链金融监管,打击融资性贸易、恶意重复抵质押、恶意转让质物等违法行为,建立失信企业惩戒机制,推动供应链金融市场规范运行,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关于“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通知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加强与商业银行、平台企业等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优化供应链资金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四、《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
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首个供应链金融方面的指导性、框架性文件。《意见》提出稳步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包括提升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探索提升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加大对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应收账款的标准化和透明度、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支持打通和修复全球产业链、增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保障支持等。
在金融科技应用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