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建设消费和投资需求旺盛的强大国内市场。这是基于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特别是我国比较优势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举措。
中国经济已进入主要依靠内需拉动新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加入国际大循环,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形成“世界工厂”发展模式,对我国快速提升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主要依靠外循环来实现长期发展,尤其在像我国这样的大国经济中是不可持续的。近几年,随着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有的国家大搞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传统国际循环明显弱化。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一些国家地区的某些产业按下了“暂停键”,全球产业链受到巨大冲击。事实已经证明,国际大循环存在不稳定性,对我国经济安全影响很大。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的主动选择,是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变化的战略举措,是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全可行的。我国有14亿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虽已突破1万美元,但还没有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投资还是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不但规模庞大,而且发展空间巨大。我国消费市场已经与世界第一的美国不相上下,并且在全球最有潜力。
我国经济正处在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轨时期,旧的投资和消费增长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新的投资和消费生态还处在重构过程中。这些年,内需的增长速度逐渐放缓。2020年以来,为应对疫情,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对冲政策,但我国的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仍显疲软。
努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保持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是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实际的。要把实施内需战略、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把治本和治标结合起来,综合施策,稳中求进,为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努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消费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这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要针对当前我国消费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提高供给和需求的适配性,打开消费增长的空间,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稳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
要积极提升产品质量。要严格产品的质量、技术和安全标准,强化品牌意识,注重文化内涵,在全社会倡导工匠精神,促进产品向保安全、上质量、树品牌、有文化升级。要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率先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要提升产品及其服务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规范发展售后服务,全面提高售后服务、终身服务水平。
不断拓展消费领域。要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顺应人民群众向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拓展的需要,发展现代高质量服务消费。要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消费提质扩容。要打造文化艺术精品,提高文化娱乐、旅游休闲水平,提升旅游产品供给质量。要积极为传统消费赋予新内涵,对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鼓励定制、体验、智能、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传统的消费环境和消费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要针对老百姓消费心理的变化和消费需求的升级,在提升商品质量的同时,打造温馨、多元化、富有文化内涵的消费空间。要从城市规模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布局和优化消费空间。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区域消费中心,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改善县域消费环境,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
继续发展线上消费。“互联网+”消费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有着无限发展空间。要逐步规范和加快发展并重、提升品质和拓展领域并重。要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要规范平台企业合规运行,引导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密切配合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安排,大力加强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建设,为城乡居民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提供更好条件。
着力在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上下功夫
扩大消费,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要着力在解决“有能力”消费的问题。“十三五”期间,消费增速低于GDP增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相对较低、社会保障存在短板、贫富差距不平衡等有较大关联性。
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保持同步。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不能让城乡居民分得蛋糕的份额比例减少了。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