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和基础。
随着新发展阶段的到来,共同富裕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就包括“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党中央召开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多种途径,但结合当前所面临的挑战,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路径加快推进共同富裕进程。
一、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
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需要做好以下三点。
首先,要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和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包括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充分挖掘我国经济增长的一切潜力。
按照我国潜在增长能力预测,在未来15年里保持4.8%到5.2%的年平均增长速度是可行的。按照这样的增长潜力推算,“十四五”结束时,我国人均GDP可达13000美元到14000美元,能够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到2035年,人均GDP可达22000美元到23000美元,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其中的高位预测,是建立在一些必要的改革带来提高潜在增长率效应的基础上。由此可见,改革是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其次,要保持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同步。改革开放以来,GDP的增长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总体上是同步的,但不同时期同步性有差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GDP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同步性明显增强,所以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历史性成就。继续保持同步性,就意味着人均GDP的提高可以转化为居民收入的提高,在2035年我国人民可以享受中等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
为此,还应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份额和劳动报酬份额。同时,也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各种收入差距。
第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要叠加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基尼系数都有所下降,但这个下降趋势目前已经趋于平缓。基尼系数代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数值越低,表明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国际上通常把0.4的基尼系数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保持在0.46左右,陷入徘徊状态。这说明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还不够合理。事实上,初次分配的作用是有极限的,不太可能把收入差距降到0.4以下。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经验来看,初次分配后的基尼系数大多在0.4以上,有些甚至超过0.5。之所以最终的分配结果都在0.4以下,有的甚至能达到0.3以下,是因为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实现了再分配。
因此,要把收入分配结构改善到合理水平,终极需要借助再分配。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阶段,再分配应该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手段。而且,很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显示,虽然经济增长、技术变革、全球化可以做大蛋糕,但并没有自然而然分好蛋糕的机制,所以必须借助再分配手段。
二、促进和扩大社会性流动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口流动,主要是横向流动,比如农民工从原来务农转移到非农产业,以此进入小城镇、中等城市、大城市、沿海地区。当然,在横向流动中也有纵向流动,比如收入、身份、地位的提高,以及岗位提升等。这得益于:第一,整体教育水平改善速度非常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校扩招让更多的人接受了更高水平的教育;第二,经济增长非常快,蛋糕做得大和快。
随着我国进入中高速或者中速的增长时期,劳动力的流动速度显著放慢。在这个时候,更应关注向上的纵向流动。如果没有切实的手段,社会性流动容易变成零和博弈,相当于挤一辆公共汽车,你挤上来我就掉下去,这种现象会发生,也会产生社会凝聚力的下降。中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核心就是加速社会流动。
如果按收入将居民分为五组,从宏观上看,要求每组的收入都不断提高,这是今后必须保障的,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谈不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从微观上看,每个家庭的收入也要不断增加,这是过去的一个重要特点,今后避免出现零和博弈的现象,意味着不能造成一些家庭的收入改善速度明显慢于其他家庭的情况。从中观上看,很多家庭可以从低收入群体或次低收入群体不断跨入更高的收入组。收入组别的跨越是社会流动的内涵,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键。
如果我们提出实施一个“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的话,我认为主要应该关注以下三个群体。
“倍增”群体之一:脱贫后的农村人口收入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概有接近1亿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脱贫,但他们仍是低收入群体,应该运用乡村振兴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两种手段,加快帮助他们成为中等收入群体。OECD国家的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