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转的间接税占整体税收的一大部分,这部分税收间接主要由劳动者贡献,在较高资产价格的今天,这样的税制显然不利于再分配有效发挥作用,未来必须尽快加快向资产收税的直接税模式过渡。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由于三次分配此前很少提及,因而也成为近期公众关注的重点,并被给予厚望。但其实,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关键或者说核心还是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上,三次分配只能作为前面二者的有效补充,而非决定性因素,下面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说明这一问题。
初次分配主要指国民收入在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主要对应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纵观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程,在经济起步阶段也就是工业化阶段,第一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较小,此时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价格较为廉价,跨国企业带着资本与技术设厂,生产出产品进行出口,在这个阶段外国资本和技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拿走了较大比例;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第一产业在经济中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快速上升,对应劳动力和土地成本逐年增加,这两项要素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获得的比例也随之增加,这个阶段也是该国经济增速和居民收入增速最快的时间段;等到后工业化时代,第一和第二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已相对稳定并逐渐下降,第三产业比重则逐步提高。需要注意的是,第三产业占比并不是越高越好,还需要看其与第二产业的关系和自身结构。如果第二产业较强、第三产业中生产性服务业占比较高则对应整体经济结构较为合理,抗风险能力较强。如果第二产业萎缩严重,第三产业中一般服务业占比较高则相反,这点在美国近年来经济发展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由于劳动力和土地价格相对较高,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很多大型企业为减少生产成本会将产业向劳动力和土地成本较低的国家进行转移,本国仅保留产业链顶端的研发、设计等环节,由此其实就埋下了分配不均的种子。
跨国公司将大量制造业转向发展中国家后,产业链顶端环节所能吸纳的就业量十分有限,能吸纳更多就业的其实都在生产制造环节,且生产制造环节的转移意味着整个制造业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的公司都一并转移,这对处于该产业链上下游的工人而言无疑是较大的不利影响,他们不得不另谋职业。由于缺乏一定技能,这些工人不得不从事一些餐饮、外卖等一般服务业,这部分一般服务业多由一些巨头公司连锁经营,在与普通员工博弈过程中占据有利优势,因而这部分员工薪酬水平多对标社会最低工资水平,增速显然非常缓慢。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涌入一般服务业的富余劳动力不断增加,这也客观增加了一般服务业的劳动力供给,导致一般服务业收入增速更加难以提高。
也正是由于一般服务业工作人员收入增速难以提高,导致全社会整体面临需求不足的问题。政府为了提振经济,最常见的手段就是拿出积极的货币政策作为刺激手段,但这样最为受益的是地产与股市等虚拟资产,这又与一般服务业劳动者关系不大,结果就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资本、技术、土地所占份额增速快于劳动力所占份额增速,最终导致收入分配更加恶化,这其实是当前美国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所谓“K型”社会出现的首要原因。同时,这种产业结构也对经济整体稳定带来较大冲击。反观德国、日本等制造业强国,虽然在初次分配领域也存在问题,但问题明显小于美国,原因就在于其通过制造业稳定了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再分配主要指政府通过税收、财政支出等方式参与到国民收入分配之中的过程,是对初次分配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分配体系所造成失衡的纠偏。这一方面要求政府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对国民收入这个蛋糕进行二次切分。针对在初次分配中资本和土地所分得的收入较大的问题,二次分配就需要对资本和土地进行征税,以此减缓资本和土地在收入分配中增速过快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要求财政支出更加有针对性和公益性,如果全社会基础设施因投入不足已经影响到经济社会运行效率,那么就需要提高财政支出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在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的同时可间接提高劳动者就业的机会,如果劳动收入增速严重低于资本收入增速,那么财政支出就应更加侧重于提高全社会最低工资上。当前美国在二次分配上同样存在问题,一方面“小政府”模式权威性和执行力不够,很难真正对资本征收高税率,另一方面在财政支出领域效率和针对性也不高,老旧的基础设施迟迟得不到翻新。
三次分配主要指捐赠,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自愿性,主要靠道德的力量,不能完全替代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并且需要对公益组织进行强监管,确保其具有较强公正性。我国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仍有不小的差距,2019年我国捐赠总量占GDP的比例仅为0.15%,发达国家普遍在1%以上,且我国捐赠主体以企业为主,发达国家则以个人为主,未来仍需要在个人捐赠税收优惠、捐赠方式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