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辽宁沈阳等四地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正式获批。
从2019年7月沈阳被选择开展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到2020年12月沈阳改革专项工作被提升为由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涵盖沈阳市域范围和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的综改试验以来,沈阳市坚持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进一步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沈阳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区域性综改试验启动以来,沈阳市牢牢抓住机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混改现成效
今年7月,沈阳市对外推介13个国有企业混改项目,其中市属企业集团层面2个,二级以下子企业7个,区属企业4个,主要涉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农产品全产业链等多个行业。
据了解,沈阳市国资委于今年建立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库,对全市国有企业混改项目进行梳理、收录,对库内项目动态调整、更新,定期进行宣传推介。
对于在近日推介的国有企业混改项目,沈阳市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市属公益类企业和功能类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其他竞争类企业不设股权比例限制,混改后允许非国有资本控股。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增资扩股、产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混改,引资本与转机制相结合,积极引入产业链上下游具有协同效应、符合项目企业发展规划的中央企业和外省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社会各界投资者,参与沈阳国企改革。
在集团层面,混改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沈阳市坚持将混改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原则上竞争类国企全面放开股比限制。2019年,沈机集团和沈机股份完成司法重整,获得53亿元投资,实现涅槃重生。
与此同时,沈机集团的重整依托通用技术集团在机床领域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强做优做大高档数控机床产业。北方重工的重整则为沈阳保留下了作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装产业。
2020年,沈阳继续推进重点企业集团层面混改或股权多元化改革,沈鼓集团作为国家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在完成子公司混改的基础上,形成了集团层面混改预案;中沈国际完成资产重组,克服疫情影响,通过海外聘请机构现场勘察,国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方式,基本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副食集团完成首批国有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为妥善处置混改中的土地资产形成良好示范。
完善治理方面,各项举措落地成效显著。沈阳市持续推进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各项改革举措全面推开。通过建立46人的外部董事人才库,23户市属企业实现了外部董事全覆盖,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占比达七成,并全面推开外部董事制度,解决市属企业董事会运作不够规范、缺乏有效制衡等问题,有效提升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和防风险能力。
同时,沈阳市完成副食集团等8户企业12个经理层岗位面向全国公开市场化选聘,通过市场化选聘,将懂经营、善管理、职业素养高的优秀经营管理者充实进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发挥鲶鱼效应,带动提升市属企业领导人员整体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并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出台《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制定《市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推动考核体系更加完善,引导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厘清权责边界
监管持续优化
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是一项国企改革重大专项工程,既要授权放权有力到位,激发企业整体活力;又要集中监管基本到位,促进国有资本各种资源统一调配的能力;同时,还要分类监管精准有效,促进国企有序健康发展。
据了解,沈阳市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切实增强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通过修订出台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沈阳市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的权责边界,为国有企业享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提供了制度保障;针对国资监管时效性不足、信息化手段不健全等问题,沈阳市建设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工作平台,与市纪委监委数据平台实时对接,“三重一大”清单管理、规范出资人权力运行等5个方面19项行权事项实现全程网上运行处理,市属一级企业完成“三重一大”备案事项2276项,金额2421亿元,系统整体运行良好,信息化监管初具雏形;针对市属企业财务及相关经济活动管理不到位、监督缺位等问题,沈阳市国资委向市属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实行市场化管理,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第一批航空集团等4户企业市场化选聘财务总监工作已经完成。
此外,沈阳市国资委还联合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组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厂办大集体改革等4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在历史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