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光绍:促进社会责任投资发展离不开三大引导机制
时间:2021-07-16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7月16日,“新发展可持续——2021中国社会责任投资高峰论坛IFCII”于上海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主办,第一财经研究院和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下称“高金”)联合主办。IFCII联系主席、高金执行理事屠光绍在会上表示,推动社会责任投资是中国自身的需要。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这就为我国的社会责任投资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中国社会高质量发展也需要社会责任投资来支撑。

屠光绍围绕“完善三个引导机制,促进社会责任投资发展”为题详细论述推动我国社会责任投资需要完善的机制。他表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据有关机构测算,全球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大致需要110万亿美元的投资;中国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不少于100元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这说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这也是推动社会责任投资的意义所在。但社会责任投资是系统性工程,涉及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多个方面。

对于如何健全相关机制,形成高质量发展与社会责任投资的良性互动,屠光绍“开出三大药方”。首先,高质量发展各种目标的实现,需要国家层面通过相关战略,引领企业在社会实践方面的活动,即完善宏观和政府管理层面对微观主体社会实践的引导机制。

上述引导机制包含三方面,一是发展规划的引领;二是制度安排,要建立一系列指标,并对落实完成情况评估,核心就是建立一套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如对社会责任投资的核算账户体系、统计体系、交易体系等,以实现投资价值的可度量,这需要政府要做出安排,引导市场主体更多参与。

其次,健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经营实践对社会责任投资资金的引导机制,引导更多资金投入到社会责任实践做得好的企业中。屠光绍解释,实现这样的良性引导机制首先要从上市公司做起,而这同样包括三方面:一是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各类企业要完善对日常经营活动的信息披露,以便让金融机构更好了解企业在社会责任经营实践方面的情况。

“目前我国境内的上市公司中,在信息披露中涉及社会责任的内容占总上市公司数量的三分之一,下一步要推动更多上市公司进行涉及社会责任内容的信息披露;同时,目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则和标准还不统一,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屠光绍称。

二是健全社会责任投资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质量的提升需要从评价机构、评价机制的完善来着手,核心要解决开放、竞争问题,以提高评价机构的能力;三是数据基础的支撑。

此外,完善资产管理机构对资金所有者的引导机制。屠光绍认为,金融机构投资的钱主要来自社会,机构投资者如何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社会责任投资,这就离不开这种引导机制,这需要机构投资者进一步提升能力。

对于资产管理机构如何提升社会责任投资能力,屠光绍认为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投资理念的宣传推进,投资机构要善于宣传社会责任投资理念,让社会更好了解社会责任投资,寻求更大的社会共识;二是目前社会责任投资产品不多、产品单一,未来要提供更多社会责任投资的产品工具;三是投资能力建设,过去资产管理机构的投资能力建设主要从收益和风险的财务视角完善投资能力,未来要更多考虑社会责任的投资视角。

“从国外长期实践经验看,长周期下,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比单纯追求财务收益更高,但这也需要社会责任投资能力的提升。”屠光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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