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经济发展及其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之新冠疫情又重创全球经济,时下的全球治理议题变得现实而紧要。在此背景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被视为当今及未来国际社会应对生态环境挑战的重要途径之一。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即是追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度量经济活动成败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伴随政府的大力倡导支持、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各类机构的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在近年来得以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起基本框架,绿色金融市场逐步形成。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推进器。如果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此前尚处在刚起步、打基础的1.0版,那么在接下来“十四五”时期实打实推进的关键五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将迈入跨越式发展的2.0版。
政策推动,构建起绿色金融体系的“四梁八柱”
绿色金融的发韧,离不开政府顶层设计的政策推动。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五规划”,明确把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定调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七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包括有35条具体的、可操作政策指南,成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四梁八柱”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清晰阐释了“绿色金融”和“绿色金融体系”的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的定义蕴含三层意思:其一,绿色金融的目的是支持有环境效益的项目,而环境效益包括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高效利用;其二,给出了绿色项目的主要类别,这对未来各种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的界定和分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三,明确了绿色金融包括支持绿色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和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这说明绿色金融不仅仅包括贷款和证券发行等融资活动,也包括绿色保险等风险管理活动,还包括多种功能的碳金融业务。明确界定绿色金融的范围,更有助于激励和引进更多的绿色投资。
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简言之,绿色金融体系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一整套制度供给。体制机制具有管长远的作用,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构建过程本身也是我国自身产业升级和社会资源达到有效均衡配置的一个过程,使得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呈现出一种健康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在“十三五”期间,得益于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1.0版框架性制度安排,我国在金融信息披露要求、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绿色金融创新、地方绿色金融及绿色金融激励约束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和改善。但是显而易见,在3060双碳目标的要求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还存在许多亟需完善提高的地方。基于此,202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提出“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2021年1月4日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再次提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渐成引导经济发展的“市场选择”
从国际经验看,当工业化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污染物排放会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由高趋低、环境质量也逐渐得到改善。导致这种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出现的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居民消费需求随着收入增加而升级、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监管日趋严格,企业违法成本上升;企业生产技术进步,污染物排放减少。如今,居民、政府及企业主体都格外关注环境污染和生活质量问题,因此,未来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应该是要达成“三方面”的某种平衡解,即是要寻求绿色GDP,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平心而论,中国经济经历了40多年的高速增长,以资源消耗和高环境成本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在不少地方,污染的严重程度难以想象。究其原因,从环境的角度来说,和污染的末端治理有关系,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关键的原因是我国资源消耗型和污染型的经济结构,其中包括了污染型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要改变这种状态,仅仅依靠强有力的末端治理措施显然不够,还必须采用财税、金融等手段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