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是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产权结构安排和经济组织形式,其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作用由轻到重的过程,相关政策经历了探索多种公有制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终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定义为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演进。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
思想萌芽的发端。混合所有制经济起步于中外合资企业,并在股份制改革后取得规模发展,在单纯的全民与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出现资本(金)来源多元的企业组织形式,这一现实变化推动了认识的提升和理论的深化。党的十四大确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地位;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则明确所有制结构下一步的调整方针,并指出“随着产权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增多,将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到此,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本质上已反映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
首次概念的提出。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虽然此时它只是阐释公有制经济外延时的一种提法,但已摆脱只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才是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束缚,扩大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范围,而且报告肯定了股份制作为资本组织形式自身并无意识形态属性的认识,即“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改革创新的探索。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至此,混合所有制经济出现在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完善公有制经济实现方式的进程中。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两次提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而且首次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在政策上给予平等地位,并通过产权制度加以巩固,触发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物权基础的奠定。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产权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做了结合,要求“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要求“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平等保护物权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结合为混合所有制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更稳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信心。
内涵外延的拓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内涵给出明确定义,“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由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不只局限在公有制经济,而是对其外延进行全面拓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加了新内容,不仅要创建资源要素高效使用的组织形式,还要探索现代社会的新型劳资关系。
改革方案的推行。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增强国有资本的功能,并对国企如何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给出了详细方案,其中包括按分类改革总体思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改革方案的有力推行为实现改革最终目标,即提高整个经济系统的资源配置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混改的铺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至2019年底,共有126家中央企业、74家地方国有企业参与到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资产总量超过3.94万亿元,非国有资本被允许参与中央企业投资和进入垄断竞争性和特许经营领域。混改始终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一企一策,探索形成了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经验。
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根本动因是壮大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混改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工具路径,在长期推进进程中,政策演进和作用地位变化背后的逻辑动因,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只手”:前期改革具有被动性,依靠政策引导和干预,在此过程中既要“有效市场”,更要“有为政府”;随着改革的摸索和深化,市场反应和改革效果良好,改革呈现出主动性,即由于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而使改革水到渠成,在此过程中市场从基础性作用逐步转变为决定性作用。可见,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是思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