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促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
时间:2020-10-24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10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构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保证财经转移支付资金快速直接与目标对象对接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规模性纾困政策迅速落地,成效不断显现。

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今年新增2万亿元财政资金中,应下达地方的1.7万亿元,已有1.57万亿元下达到市县使用单位,有效补充地方财力保证了减税降费到位,有力支撑了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保障了基层正常运转。

这充分显示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优越性,其快速、精准的优点已在实践中得到印证、展现。但是,要想达到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还有一些障碍要克服。比如降税减费政策实施后,没有新的财源填补,一些地方财政吃紧,就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当成“唐僧肉”;有的地方长期把纾困资金闲置在账面上,不能及时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要围绕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有效性,继续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中央财政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基层的资金,具体由4部分组成:一是列入特殊转移支付部分,主要应对疫情给经济、财政带来的影响;二是列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抗疫特别国债不列入财政赤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给地方;三是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增量和存量部分;四是地方新增财政赤字部分。

要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合理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各地要强化责任,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科学性是指“用对”直达资金,是为市场主体和民生解难纾困,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规范性是指“用准”直达资金,核准情况,落实资金数目,按既定操作规程,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性是指“用实”直达资金,钱到了目标对象手中,要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要完善直达资金管理,需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开放共享,强化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监控,严防“浑水摸鱼”,确保用好资金。要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其中包括推进市县实名台账制,要求市县在中央建立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细化直观实名台账,确保资金精准到达有困难企业和百姓兜里;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资金使用部门资金发放系统有效对接;强化公开公示制度。市县财政部门,以及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开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涉及的企业和相关人员要通过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我们要大力促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须知搭建这样一个直达机制实属不易,应该把可行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不断优化改进,从而推动更多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更好用之于民,为完成全年经济恢复性增长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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