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李峰、胡浩
2020年4月,央行数字货币在工、农、中、建四大行内测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透露了法定数字货币已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
数字货币测试进度的加快意味着数字货币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正式进入商用,数字货币在改变货币体系的同时,可能对银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本文首先介绍央行数字货币的基本概况,而后探究其对宏观政策机制及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
一、央行数字货币概述
(一)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
央行数字货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一种法定数字货币,全称是“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对应的英文缩写是DC/EP(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
DCEP实际上是一种电子现金,是纸币的数字化形态,其功能属性与纸币完全一样,具有价值特征。
(二)央行数字货币的特点
1.DCEP属于流通中现金,而非银行存款
现有货币体系主要可分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现金,M1包括M0和单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储蓄存款和单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纸币一样,对应M0,即流通中现金。
2.商业银行无需为DCEP支付利息
由于DCEP属于M0,并非银行储蓄,故不计利息,DCEP持有人也无法获得利息。
3.DCEP具有无限法偿性,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发行,国家信用背书使其具有官方赋予的价值特征,因而具有稳定性和无限法偿性。
4.DCEP不需要银行账户和网络即可实现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绑定银行账户。现有的银行卡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采取的是账户紧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采取的是账户松耦合的方式,即脱离银行账户,在双方数字钱包间实现资金转移。DCEP依靠一个公共账本记录持有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公钥地址与数字货币DCEP的对应,数字钱包通过其存储的私钥操作公共账本内的转账。
DCEP可以脱离网络实现终端到终端的支付。只要手机有电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务商的场景下依托网络完成从终端到远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两个数字钱包间直接实现DCEP互转,本质只是记录操作指令,最终仍需在触网后上传到账本上执行才算完结。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银行和商家需要经过客户允许才有权限查看用户的交易记录及信息,这种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护了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笔货币交易的流转信息,打击洗钱、匿名操纵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为什么要发行数字货币?
1.减少纸钞发行成本
由于数字货币只是一串数字代码,无论是生产还是流通,都不会再产生任何费用,并且具备较强的防伪功能。
2.移动支付普及,现金使用频率大幅降低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交易场景,均已实现了移动支付,挤占了传统现金的使用空间。DCEP与其它移动支付方式相比并无本质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异化特点。
3.有利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
传统的现金交易的匿名化,给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带来诸多麻烦,而数字货币的唯一标识性,方便监管部门回溯整个资金融通链,以便进行更有效的监控。
4.维护货币主权和法币地位
国内外一些金融中介机构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私人数字货币,严重影响了我国主权货币的使用,正在渗透和分流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发行DCEP能够在中央银行层面形成统一的基于国家信用的数字货币,既实现了纸币时代国家信用的延续,也顺应了货币数字化的潮流。
5.优化现行货币支付体系,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通过发行数字货币,可减少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赖;同时,使央行可以全程监控货币的流转信息和投放领域,提高货币流通市场监测-统计-评估-政策制定的效率,减少货币政策传导滞后性。
(四)央行数字货币与传统支付方式的区别
与传统纸质现金相比,DCEP具有无需找零、易保存、易统计计算、不易丢失等优势;与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还具有以下特点:
乘公交车扫码、乘地铁扫码、支付扫码……人们的生活已进入电子支付时代,但这些软件都是不通用的。这一点在未来数字货币推行后,将有极大改观。另外,目前的移动支付会留给商家一些“痕迹”,购买后商品后,商家会依据大数据向消费者智能推荐相关商品。而DCEP所具备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费者在付款后,除经货币当局授权外,商家、银行、第三方平台均难以追踪其消费记录。这样既能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也能减少商家对客户的不当营销。
从本质上看,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仅仅是对目前人民币结算方式的电子化改进,而央行数字货币是对人民币现钞的替代。
(五)数字钱包
数字钱包是容纳数字货币的“容器”。尽管央行对数字钱包的解说少之又少,但从目前网传的截图看,该APP包括“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碰一碰”(类似于NFC的近场支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