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这意味着,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已成为当下“六保”的关键环节。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11条金融改革措施。从内容来看,11条改革措施中,多条政策都紧紧围绕中小微企业展开。给小微企业带来诸多利好讯号的同时,也彰显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决心。
为小微企业输血:信贷支持更进一步
受疫情冲击影响,当前中小微企业正在成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前期,在监管层持续的政策引导下,商业银行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金融委办公室明确,将尽快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体现出监管部门对扶植小微企业度过困难时期的政策导向,同时也释放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具体举措即将逐步落地。
具体来看,11项改革措施的首条即为完善银行小微服务机制的要求。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办法》以“正向激励为主,适当监管约束,明确差异化要求,合理体现区分度”为指导思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并行、总量与结构并重、激励与适当约束并举”的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评价内容,设置标准化指标。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鼓励银行大幅增加的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等业务均设置了具体考核指标。
其次,确定评价机制,规范组织开展方式及流程。评价工作分为银行自评、监管信息收集、监管初评、监管复审、评价结果通报、档案归集等环节,各环节有具体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另外,明确评价结果的运用方式,突出与相关政策措施的协同。强化监管评价结果对商业银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导向作用。
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制定《办法》是银保监会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举措。通过整合近年出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形成“一张清单、差别权重”的多维度综合化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评价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情况。发挥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优化信贷结构和服务方式,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制度,严格规范服务收费,持续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质效。
在4月9日,银保监会已就《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完善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其中的监管评价指标表就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监管督导检查情况等五大类供41项指标进行评分。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即将出台的《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也有利于缓解此前中小银行资本短缺和新馆疫情对中小银行资产质量的冲击。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我国中小银行数量众多,扎根基层,天生具有普惠性质,是服务基层中小微企业不可获取的力量。但近年来,中小银行风险有所上升,还存在部分机构公司治理不完善、股东股权违法违规等问题。为此,必须持续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化解局部性、结构性流动性风险,强化市场纪律,守住风险底线。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未来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可能将主要集中于四个渠道:一是留存收益等内源性资本补充渠道;二是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补充资本;三是地方财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国企进行注资;四是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参与补充资本。
为小微企业增信:弱化政府融担机构盈利考核
11条改革措施释放出不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信号。除了依靠银行信贷来支持中小企业外,另一项便是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下称《指引》)。
近年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仍然存在放大倍数不高、聚焦支小支农不够等问题,政策功能作用仍未充分发挥。其中,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正向激励不足、过度强调盈利性考核,是重要掣肘因素之一。
“据我们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这些利率之外的附加成本加总后甚至可能达到利率的1-2倍。”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称。
第一财经记者从有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财政部在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于近日印发《指引》,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四个维度构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重点考核新增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新增10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担保费率等指标,引导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
二是鼓励业务拓展。在经营能力方面重点考核新增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