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动态点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开启
时间:2020-04-28 00:00:00来自:川财证券字号:T  T

事件

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

要着眼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找准各自定位,办出各自特色,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

点评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程开启,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程正式开启。注册制本身具备市场化特质,其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要求能够直接加速上市企业的优胜劣汰,改善上市企业质量,从而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在此次基础制度改革的安排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将“构建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建立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制度”,进一步提升创业板市场化程度。此外,创业板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实行注册制,意味着已上市的公司这方面的业务展开,将直接转用注册制方式运行,是全面推行注册制的一种表现。

在改革的具体操作中,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与科创板相似程度较高,均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步骤,并以问答的方式提高信披质量;相比于此前,注册制试点能够提高板块运行效率,缓解IPO“堰塞湖”现象。且在新股上市方面,创业板新上市企业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后续涨跌幅限制提高至20%,与科创板试点安排一致,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引导市场资金“价值投资”。

创业板包容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在此次创业板改革安排中,企业发行上市条件有望优化;尽管当前深交所尚未公布具体上市条件,但后续创业板的包容性将持续提升。从创业板自身的定位看,创业板旨在为暂时无法登陆主板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提供成长空间;但不同于科创板,此前创业板对企业上市有着较为严格的“持续盈利能力”要求;3月新修订证券法落地,特别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更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直接向下拓宽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包容性,注册制改革率先从贴合战略新兴产业的创业板开启,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望加速,高技术、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风险提示:外部市场发生黑天鹅事件造成剧烈波动;下游需求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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