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月11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成为继2019年11月后财政部第二次提前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
核心观点:
1、法理基础:人大常委授权国务院在“全国两会”前可提前下达当年部分新增限额。此次财政部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与此前谈论的提前下达的法理基础均来自2018年底“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七次会议”决议。正常程序下,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应该由全国人大批准,但为了3月份“全国两会”前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和使用部分额度,2018年底人大常委授权国务院可以在一定限额内提前下达。
2、下达额度:两次提前下达额度共达到1.848万亿,为人大授权的上限。根据人大常委授权,国务院可以提前下达的额度为前一年新增额度的60%以内,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共3.08万亿(一般债9300亿元+专项债21500亿元),即意味着2020年可提前下达的额度上限为1.848万亿(一般债5580亿元+专项债12900亿元)。2019年11月财政部披露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限额1万亿,加上此次下达的限额8480亿元,当前提前下达的额度已经达到了人大授权的上限。
3、政策意图解读:提前应对突发疫情可能导致的“全国两会”延期风险,而非“战疫”积极财政政策明显加码的标志。
(1)首先,根据广西财政厅1称其“于2020年1月4日收到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11亿元”的通知,或意味着此次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在新冠疫情发生前已经全部或部分下达;
(2)其次,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额度1万亿,在1月份已经发行7148.21亿元,占比达到71.5%,此次追加2900亿元可以在人大常委授权的限额内,使得地方政府尽量提前发行,在项目复工后尽快拨付使用;
(3)无论提前下达1万亿还是上限1.848万亿,均在全年新增额度之内,顶格下达或体现了政策提前应对新冠疫情可能导致“全国两会”出现延期的风险;
(4)参照2003年SARS经验,当前“战疫”积极财政政策尚处初步阶段,以防控疫情为主,后续针对受损严重行业的税费优惠、财政贴息等政策有望陆续推出,同时,还需观测后续“全国两会”财政赤字率会否破“3”和全年新增地方专项债额度能否明显超过3万亿。
风险提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变化超预期,政策调整超预期,政策梳理出现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