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深圳发展需从小处抓起
时间:2019-11-08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童言无忌】

执法部门不仅要考虑怎样准确适用法律的问题,更要时时刻刻心里装着人民群众。

最近,一位深圳的朋友向笔者倾诉了一件令她颇为郁闷的事。

她家的房子和邻居的房子中间有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封闭的天井,天井之上是各户安装的密密麻麻的空调,楼高28层。按照现行的深圳相关建筑设计规定,这个封闭天井的设计是违规的,它不但影响了两户人家房间的空气流通,且天井之内污水横流,蚊虫滋生,楼上不时会有烟头纸屑扔下来,甚至还有水泥碎块和瓷砖掉下来过,因为是死角,小区环卫工人也无法进去打扫。为了改善居住环境,两户人家先是把天井辅上了瓷砖,疏通了下水道,并在天井之上搭了一个不到6平方米的雨棚,用来遮挡高空坠物。

转眼四年过去了,不久前规土局称该雨棚为违章建筑并对雨棚进行了强制拆除。为了讨一个“说法”,她和邻居申请了行政复议,因规土局执法程序上的违规,复议结果判规土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鉴于雨棚已拆,不再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而规土局一方自始至终没有任何道歉表示,这让她觉得自己受到的心理伤害迟迟难以平复。

笔者对朋友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时对这种事情居然发生在深圳这样一个开放的、现代化水平很高的、致力于打造法治示范的城市深感诧异。透过上述个案不难看出,深圳想成为“法治城市示范”要补的课还很多,首当其冲的就是从小处抓起,从基层执法队伍的合规执法抓起。因为基层执法队直接面对当事人,执法队的形象说到底就是政府的形象。窃以为,要转变基层执法队伍的作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任何执法的出发点均应是“执法为民”,执法部门不仅要考虑怎样准确适用法律的问题,更要时时刻刻心里装着人民群众。在上述个案里,执法部门并未考虑封闭的天井给当事人带来的困扰,表面上看,是解决了违建的问题,但高空坠物伤人的风险、天井的卫生问题仍然未能解决。“合理不合法”现象的解决需要极大的执法智慧,并不是生硬地照搬条款那么简单。上述个案里,执法部门是否可以考虑举办多方参与的听证环节,寻求一个更合理的、多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刀切地通过强拆去解决。

其次,执法过程的合规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很多社会矛盾的产生均是由基层执法队的粗暴执法引发的。在上述个案中,除了基层执法人员未按程序出示证件、查清事实、留下电话、张贴通知等违规行为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程序就是未进行普法。按照相关规定,任何执法者均应向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详细说清楚执法依据,避免当事人产生误解,激化矛盾。试想,如果执法人员做好了普法工作,也许就可避免当事者的误读,也就可以避免后来强拆产生的巨大的心理伤害。

再次,执法者的个人素质亟待提高,既需要强责任,更需要转作风,实实在在树立公仆意识,切切实实为群众着想。当下全国上下都在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笔者认为,代表政府形象的执法部门更应当“刀刃向内找原因,多做自我批评”,把小事重视起来,因为小事解决不了、小事解决不好,就等于点燃了社会不满的导火索,加剧社会矛盾。如果处理好了每一件法治小事,法治深圳也就水到渠成了。

最后,当事人受到不公对待,对执法者提起投诉时,政府要有直面自身错误的勇气,该道歉就道歉,该纠正就纠正。但在上述个案中,执法部门对自身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毫无反省,仍是高高在上的一副官老爷态度,致使当事者的心理受到二次伤害。

群众利益无小事。深圳市政府应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强化对合规执法的监督和问责,只有“小事问责”,方能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只有对执法不端、执法不严、暴力执法严肃问责,才能树立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才能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的重担。法治护航深圳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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