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财政部的印花税征求意见稿中,是没有任何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的意思。
腾讯财经《灼见》特约作者叶青(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11月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看到这个标题,让人感到有点尴尬。不知道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修改印花税法这颗“地雷”与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这颗“地雷”正好撞在一起了。
10月20日,在上海举行的第四届“复旦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上,原重庆市市长、复旦大学特聘讲座教授黄奇帆对深化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提出了六方面的思考和建议。其中,第四点就是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黄奇帆指出,目前全世界主要股票交易所中只有印度和中国大陆还在征收,对中国开放市场、参与全球股权投资资本竞争十分不利。因此,建议取消印花税,以降低交易成本,激励资本市场增强活力、健康发展。
从财政部的印花税征求意见稿中,是没有任何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的意思。其中显示,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维持不变,而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因此,我们现在讨论印花税的问题,是以这个作为前提的。
一是还要不要征收印花税?
这个问题让我们想起已经“离我们远去”的农业税。中国的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6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2005年。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但是,要取消时,也是有人依依不舍——“皇粮国税”取消了,农民怎么体现纳税人的荣誉感。十多年过去了,取消了不就取消了!
网文《真的如黄奇帆所说只中国印度等少数国家在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吗?》作者查阅了全球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情况,整体如下:
免征交易印花税的国家有: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南非、澳大利亚、俄罗斯等。
还在征收的有:香港1‰双向征收,印度1‰,日内交易0.002%,英国单向(买方)0.5‰,韩国单向(卖方)3‰,法国2‰,意大利2.2‰等。这说明一点,股票交易印花税或者说印花税也不是非征不可的税。
印花税,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印花税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征。
1992年,国家统一规定对沪深两市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经过多次政策调整,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对出让方征收。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069亿元,仅占全国税收总额的0.74%。
从理论上说,印花税取消或下调的几个好处有不少:向投资者传递明确的信号(目前非常需要);刺激金融产品买卖,繁荣资本市场;重交易环节税收之弊端得到抑制。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一般不会轻易放弃。
二是印花税还可以成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吗?
证券专家提出,从调控股市的角度来说,印花税更多只是表现为对股市行情的一种打压,而从中长线来说,并不改股市的投机炒作色彩。在这个问题上,A股市场是有事实作证的。
2007年5月30日午夜12时,财政部突然宣布调整印花税税率的行为,被网民们戏称为“半夜鸡叫”。此次调整涉及民间资金22亿元。隔年4月23日印花税再次调整,又来一次突然袭击。两次宏观调控,依据的是《印花税暂行条例》,该条例授权财政部可以制定实施细则。财政部2007年的突然袭击引起了市场的强烈不满。
专家认为,现行税收立法层级过低,导致税收调控的权力随意性很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坚定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而对股市实施打压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从调控股市的角度来说,监管者应该有其市场化的手段,比如,黄奇帆所说的:建立健全的退市制度;以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保险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机构投资的源头活水和长期投资;加强上市公司运行中的机制性规范性制度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