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是防风险关键
时间:2017-06-02 00:00:00来自:经济参考报字号:T  T

过去人人艳羡的银行业“金饭碗”,如今成色显著下降。从1.5元年终奖到“缩水”发放,不仅反映出银行业经营环境日益严峻,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的缺陷。

 

无论是2013年的“钱荒”,还是2016年以来的“资产荒”、“负债荒”,近年来金融市场风险的演变和积聚,都有金融机构内部不当激励约束机制的驱动。只有从激励约束机制的源头斩断“重规模扩张、轻风险防控”的不良经营倾向,才能真正重塑金融业稳健经营理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现代银行制度架构确立,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可以立即有效运转。虽然股份制改造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商业银行“吃大锅饭”的分配机制,但改造后也出现了激励过度、约束不足的问题。奖金与业绩高度挂钩,但业务风险显现滞后,导致金融市场短期行为盛行,追求规模扩张已经成为经营主要目标。

 

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212.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6%,高出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速3.8个百分点。在传统贷款受到宏观审慎约束后,贷款在资产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同业投资、委托贷款、理财规模扩张明显加快。2016年我国新增委托贷款2.19万亿元,同比多增5943亿元。

 

近年来,金融市场“轻资本”业务风生水起,虽然节约了有限的资本,但实际上并不意味着金融风险的消失。无论是表内业务,还是表外业务,都面临着相同的经营环境,承受着相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水平,都需要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需要在考核指标中得到充分全面的体现。而考核机制中的风险控制类指标,是过去业务风险滞后显现的结果,与当期的业务指标难以匹配,且业务规模扩张也可以稀释风险控制类指标,甚至通过违规操作人为降低风险控制类指标,这些都可能会导致考核机制中存在激励不当、激励约束不平衡的结果。

 

如果高管薪酬延期支付未能有效落地,则更难激发金融机构内部自我风险管控意识。不仅如此,当前金融机构人才流动极为频繁,在丰厚奖金兑现后跳槽司空见惯。这样一来,即使原经手业务出现风险,“旧东家”需要追责,涉事高管也很难被追究。可以说,不当的激励机制,“重规模扩张、轻风险约束”的不良经营导向,客观上加大了金融风险生成的可能性。

 

金融市场上各种眼花缭乱的金融工具,日趋复杂的交易结构和链条,其中很多并非金融业务的创新,更多是为了规避监管;更有一些机构降低条件向不具备融资门槛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金融机构经营的微观不审慎,增加了金融市场运行的风险。

 

微观审慎是金融机构的经营基础。金融机构经营的“三性”原则,即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存在优先劣后次序。原则上,只有在满足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才能追逐利润最大化。而保持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在于金融机构微观审慎经营,必须要把风险管理关口放在业务第一道手续上。只有从源头上促使金融机构建立“激励适当、约束有效”的考核机制,才能真正把好金融风险管理的首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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