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元年,全球经济面临怎样的格局以及您对未来趋势的预测是什么?具体到中国,它又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经济周期中,以及在未来“十四五”规划中,中国经济的发力点在哪里?
我认为中国2021年上半年经济复苏的迹象会更加明显。全球主要国家央行刺激经济力度非常大。以美国为例,2020年上半年美国经济的衰退尽管时间非常短,但是它的深度却是“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经济萧条,这导致该国在不遗余力地大力刺激经济。同时随着拜登政府执政,其推出的刺激政策很有可能超出预期,因此,我觉得美国引领发达国家复苏是一个大概率事件,而且美国经济复苏的力度也可能比大家的预期更高。
2021年,美国和各发达国家刺激政策远超预期。在通胀达到40年高位之际,美联储坚持零利率政策,虽然开始缩减,但是资产负债扩表依旧。国会还在致力于通过1.75万亿美元的新的刺激政策。美国GDP二季度同比增长12.2%,三季度近5%。
具体到中国,由于2020年上半年基数效应,中国2021年上半年经济数据会非常好看。从细节看,中国2020年经济除了一季度受到疫情冲击较为严重外,其他时候中国经济修复的速度还是非常快的,这充分显示出中国经济的韧性。考虑到低基数因素,我们很可能看到2021年上半年出现9%甚至以上的经济增速。正是这样的预期或者说很有可能会实现的预期,也很快在资本市场反映出来。具体表现为那些对于经济周期非常敏感的板块及资产类别都有大幅的回暖,比如大宗商品等。
中国GDP一季度18%,二季度7.9%,但三季度回落到5%以下,多年来首次。大宗商品,如煤、石油、天然气、铜、螺纹、铁矿石、锂、镍等暴涨。很多人称今年就是“炒元素周期表”。
虽然A股指数水平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它的内部结构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我们看到大量资金重新回到了传统的、周期性的、低估值的板块。因此,我认为A股的行情还没有结束,不仅仅是中国2021年上半年会有一个强复苏,而且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也会进入一个强复苏的阶段。
上证从开年的近3500到现在约3600。过去一年,在A股超过了我的3600点上限的时候、在市场共识沸腾的时候,许多声音“敦促”我上调预测。这些都是噪音。只有异于市场共识并不断得到验证的观点才真正为投资者增添价值。
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开局的元年,我认为良好的开局已经是大概率事件,同时我们提出到2035年后,中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目标中隐含的名义增长率大概是5%-10%,如无意外也是能够实现的,不过这仅是个名义的增长率。因此,中国经济增长已经不再是一个总量或者增速的问题,而是分配的问题,这也在“十四五”规划中——重新提出多种分配、共同富裕——得到印证。
具体到中国经济增长的亮点,早在2016年我们提出供给侧改革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很多产能过剩的行业已经被淘汰,而那些新上的高端的制造业产能,不仅能够满足外国需求,也在不断满足国内由于收入增加而产生的需求升级的需要。因此,近期我们提出的需求侧改革,不能简简单单将其视为刺激需求,因为这种定义很容易让人想到信贷宽松等政策,实际上这些我们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就已经做过,现阶段的需求侧改革是要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收入上升,从而产生需求端的升级以及新的需求,这是一个更重要的目标。我相信,鉴于未来我们通过分配的改革,改革产生的收入上升,以及低收入人群生活改善产生的新的需求,中国2035年后达到4-5个百分点的名义增长率是没有特别大的问题的。
今年信贷并没有像共识预期的那样宽松。中国信贷脉冲指数12个月净增长历史低点。
近期中国监管层对科技公司反垄断信号加强,这对中国科技企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同时对那些有意赴港上市的科技企业估值会有哪些影响?对于投资者而言,中概股回归意味着什么?
现阶段反垄断全球化趋势已经初露端倪。欧洲是一个行动较快的地区,旨在控制大型互联网平台在欧洲的垄断地位。实际上,全球大型垄断的互联网公司都是来自美国,因此,欧洲要立法监管美国公司其实是非常难的,不过,好在他们已经开始这么做了。在美国方面,我们最近也看到美国国会对大型科技企业垄断地位的调查,同时它们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设想,比如要分拆Facebook的设想,不过这些都处于一个提议的阶段。
具体到中国,中国其实已经进入了一个实际操作的阶段,比如蚂蚁集团、社区团购等,不过虽然监管层采取了一些实际行动,但现阶段还是远远不够的。不可否认,随着这些科技企业的不断成长,确实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这些都是以牺牲那些小公司、小企业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这些科技企业不仅仅是要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创造利润服务自己的股东,更应该以造福社会为目标。
从监管的角度看,监管层短期重点应该限制一些新的收购并购,同时限制那些规定外的利润率。当科技企业利润率达到一定规模,将超额利润率如何分享、造福社会,这些都是可以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实现的,同时这些手段也不会特别大的伤害到投资人的利益以及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现阶段反垄断立法还
